衣食住行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方面。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福祉,关乎社会安定,然而即便如此,每天仍有大量安全事故不断酿成惨剧。事故频发,谁来负责?交通安全,如何保障?

  危害交通安全行为就在你我身边

  危害交通安全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怎样勒紧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缰绳

·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拨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  【详细】   【专题】

·酒后驾驶——极易引发因转弯不够飞出路外或撞到建筑物上、无视过路行人将其撞伤、无视交通信号或不注意交叉路口而迎面相撞、转错转向盘而迎面撞上驶来的车辆等事故。 【详细】

·超载——车辆超载,车辆在运行采取制动措施时,制动力就不够用,增加刹车的距离,也就增加了危险,成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详细】

·超速——据国内外统计资料,在所有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超速以及速度不当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死亡交通事故的三分之一。  【详细】

·疲劳驾驶——驾驶人在疲劳状态下,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焦虑、注意力不稳定、反应迟钝等现象,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详细】

·大货车——大货车的身影频繁出现在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大货车在很多人眼里已成为“大祸车”。  【详细】

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让交通更安全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起,将每年的12月2日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一举措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12年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

·交通安全日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公安部2011年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2011年全国第一个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文明交通,告别陋习”。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实施措施

在“122”交通安全日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将在媒体上高频次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交通安全形势、交通管理工作和为民服务等内容。

公安部公布货车十大野蛮肇事案例

公安部交管局29日发布货车十大野蛮行为肇事案例。这些因野蛮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动辄造成数十人伤亡,令人触目惊心。

野蛮行为一: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012年8月26日,驾驶人陈强驾驶一卧铺大客车沿包茂高速公路延安段由北向南行驶,遇一重型罐式半挂汽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两车发生追尾碰撞并引发大火,造成大客车内36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野蛮行为二:疲劳驾驶。

今年1月3日,驾驶人吕冰涛驾驶一重型半挂汽车,沿沪昆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湖南省怀新段时,因过度疲劳驾驶,车辆失控冲破中央隔离带护栏,与对向车道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13人死亡,41人受伤。经调查,事发时,驾驶人吕冰涛已驾驶500公里、累计驾驶12小时,其间仅休息1小时,处于严重疲劳状态,甚至在撞毁护栏后仍处于瞌睡状态。

野蛮行为三:超速。

2012年9月15日,驾驶人任红喜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国道31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六盘山路段时,因超速行驶、转弯时占用对向车道,与对向大型普通客车刮擦相撞,致客车失控翻下山沟,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

野蛮行为四:超载。

2010年10月9日,驾驶人何晓亚驾驶重型水泥罐车(核载27吨,实载73.54吨),在宁合高速公路江苏南京段行驶时,因严重超载、制动不及,与前方大型普通客车尾随相撞,客车起火燃烧,造成17人死亡、23人受伤。

野蛮行为五:逆向行驶。

2010年5月23日,驾驶人史永平驾驶满载钢材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驶往内蒙古兴安盟,在阜新彰武服务区掉头后又逆向驶入长深高速公路,与正常行驶的一大型卧铺客车正面相撞后起火燃烧,造成33人死亡、24人受伤。

野蛮行为六:强行超车。

今年2月23日,刘利明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在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路段时,因违规超车与相对行驶小型普通客车正面碰撞,造成客车上搭乘人6人当场死亡,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野蛮行为七:违法会车。

2009年8月16日,驾驶人李阿利驾驶一中型厢式货车,在安徽阜阳308省道与对向行驶的小型客车会车时,因骑压中心线与客车正面相撞,造成11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野蛮行为八:闯红灯。

2012年6月2日,李晓勇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G324线由福州往泉州方向行驶,因闯红灯与一辆二轮摩托车(车上有3人)发生碰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野蛮行为九:无牌无证。

2010年4月20日,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人苏雪驾驶一低速载货汽车,违法承载24人,由华坪县驶往宁蒗县,行至华坪县路段,因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操作不当,车辆熄火后翻下山崖,造成14人死亡,4人受伤。

野蛮行为十:非法拼(改)装。

2012年12月31日,驾驶人扈信友驾驶一小型普通客车沿淄博市张店区张博路由北向南行驶,与驾驶人孙向会驾驶的无牌重型半挂车侧面相撞,造成小客车上8人死亡、4人受伤。经调查,肇事半挂车辆为非法拼装的车辆。

·汽车观念和文化却没有建立

“我国从自行车王国向汽车王国骤然转变,虽然技能转变过来了,但汽车观念和文化却没有建立。”长期研究交通安全的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刘攀教授认为,细节致命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安全意识的人们对交通规则的群体性漠视,这让中国人看起来更像在“骑着汽车”。 【详细】

·路权失衡:人车争道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调查显示,在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原因的多重选择中,59%的人认为是“人车争行”,41.8%的人认为是“道路规划不合理”,31.4%的人认为是“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合理。”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城市缺乏科学规划,道路建设滞后,公交分担率低,道路、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方注重短期建设,忽视长期影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进行交通影响评价,造成一些道路交通拥堵“瓶颈”和安全隐患路段。

“城市规划设计不合理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余凌云说,很多城市功能区设计不合理,没有考虑社区居民出行便利。比如,北京市天通苑、回龙观等地居民,上班路途远,开车只能走一、两条道路进入中心城区,早晚高峰难免堵车。  【详细】

·管理滞后:交通安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合肥市民夏先生已有五年驾龄,近年来所在城市一系列“畅通工程”上马,可他却感觉路仍然难走。“每天上班我都得在一个路口堵上半小时以上,因为四条车道的马路只设了一条左拐弯道,这种情况至今已快一年,交警部门怎么就不管管呢?”

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金会庆教授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交管部门应对交通安全投入很大,招数层出不穷,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手段。  【详细】

·违法成本较低 震慑力度不够

“违法成本低,直接助长了个别人的冒险行为。”采访中,对于醉驾、超速行驶屡禁不止,交管部门给出了原因。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车速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实际生活中,很少有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至于罚款、记分,在数额和分值上也有一定的局限,因此对车辆违法行为威慑不大。

而对于醉酒驾驶,最高处罚是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记12分、吊扣驾照6个月。在驾驶人看来,最重的莫过于行政拘留,但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过后不会留下案底,也不会给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负面影响,震慑力可想而知。“缺的是一条红线,一条谁也不敢碰不敢踩的红线。”省社科院专家李小伟认为,为了遏制醉驾、超速行驶等恶性违法行为,必须有这么一项硬性法律法规来严控重罚触线者。  【详细】

·“超载难治”的另一面是农民工回家难

在那些农民工劳务输出的地方,不知道还存在多少类似的超载现象。如果说平日里的“超载”是因为运营公司唯利是图、乘客缺乏规则意识,那么春运期间的这些“超载”情况至少反映了农民工回家难的困境。

农民工的这些“超载”,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这个时候,批评监管者乃至批评运营者和乘客自身,恐怕都是徒劳的。  【详细】

·公车违法肆无忌惮

一些公车的驾驶员、乘坐者和管理者,不仅没有带头遵法守规,反而对交通法规置若罔闻。高速公路上超速60%,局长用车20个月内累计违法50余次,乱闯红灯随意停放……频频发生在公众身边的各类公车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也扰乱了交通秩序,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

公车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根源在于一些领导干部的不良作风和特权思维。其一,以“执行公务”为幌子。不管严重超速,还是乱停乱放,“执行公务”往往成了一个筐,各类违法违章行为都能往里装。殊不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或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的违法违章行为方能免除处罚。其二,处罚不到自己头上。违法行为被抓拍和曝光后,要么轻松地将责任推脱给司机了事,要么甘愿受罚却由公款埋单。 【详细】

·社会规则失范致行人不守规则

您认为行人闯红灯反映了什么现象?29.63%的人认为“中国人规则意识比较淡薄”;70.37%的人认为“‘中国式过马路’是社会生态的一个缩影,归根结底是社会规则失范所致”。

从表象上看,交通规则普及不够;道路设施不完备、不科学;对闯红灯的危害认识不足等原因,是行人闯红灯屡禁不止的原因。

丁立民认为,根本原因是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规则意识不强。不能因为上述客观因素而忽视了安全意识。

行人交通违法不仅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也是影响城市文明的一大顽疾。为防止行人乱穿马路,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拉红绳拦行人闯红灯”的土办法。在北京,也曾有过交通协管员在十字路口拉条幅,以防止行人闯红灯。

丁金坤认为,行人闯红灯,习惯是根本,反映出人们总体的法律意识不够。 【详细】

·强化法律保障,完善立法

“酒驾、超速和疲劳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高发的三个主要原因。”王声湧表示,从2009年至2011年,酒驾和醉驾分别下降了36.3%和61.2%,而超速肇事却上升了78.6%,这与刑法修正案(八)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版在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是有关系的。

据了解,我国目前一般采用扣分和罚款来惩罚超速行为。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将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详细】

“目前治超的法律也没有统一。”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广晓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从安全角度设计车辆不能超载,而《公路法》是从公路路产安全角度设计车辆不能超限,这就造成车辆超限后就一定超载,不同的执法部门都可以进行处罚,客观上导致了处罚的不统一。

“对于超限超载,是不是可以借鉴酒驾入刑的经验,发挥刑法的震慑作用。”朱广晓说,酒驾入刑时,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支持声,也有反对声,但从效果来看,酒驾入刑后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酒驾的数量在逐步减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详细】

·加强宣传,注重名人效应

全力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牵手平安行”行动,继续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和驾驶人创建活动。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情,把握舆情引导的主动权。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文明、法制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共建和谐文明交通。同时,与新闻媒体等社会单位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互联网微博网站、执法公开门户网站、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等载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详细】

只有增强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大家的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并减少因此带来的损失和伤害。而名人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中来,可以产生名人效应,加深民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让大家切实感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详细】

·强化监管,注重创新

要充分发挥交管部门职能职责,积极推进缓堵工作,通过集中行动与日常严管、现场纠违和非现场执法,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顽症的治理,努力提升交通管理水平。要大力推行交通勤务模式改革。明确辖区的重点岗和非重点岗,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努力提高民警、协勤的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实行民警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区域联勤联动、纠违与疏堵保畅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要大力推进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建设,用先进的设施、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化、现代化水平。  【详细】

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发挥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制度,发挥“1+1>2”的作用,避免各自为战。当前急切需要组织安监、农机、交警、交通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对农村各种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对不合格的车辆给予坚决处理。  【详细】

加强交通部门与卫生等部门的合作。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往往被视为仅仅是交通部门的职责,而交通部门关注的重点往往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对交通流量增长的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给改善交通安全设置了障碍,例如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由工业和商业部门制定,交通执法由地方司法部门负责,而道路建设、城市规划等又由其他部门来决定。  【详细】

·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公共交通投入

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做到安全设施与公路主体“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立即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事故高发路段进行筛查,着手进行道路改造。  【详细】

交通安全在谁手里?

中青在线调查摘录:

1当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有:闯红灯(72.0%)、驾车时打电话(59.5%)、超速(55.0%)、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51.1%)、并线不打灯(50.4%)、扔垃圾(49.2%)、酒驾(48.7%)、加塞(48.1%)、随意挤占自行车道(46.2%)、随意并线(43.6%)、闯禁行(27.9%)、开得过慢(25.1%)等。

2公众对不同交通信号的知晓率分别为:红绿灯等信号灯(80.1%)、交通标志(79.9%)、交通标线(74.6%)、警察手势(62.5%)等。虽然人们对红绿灯的认知程度较高,但调查也显示,67.0%的人坦言自己闯过红灯。

3人们选择闯红灯的原因:63.4%的人首选“随大流”;62.1%的人选择“缺乏规则意识”;40.6%的人认为是“不用受惩罚”。接下来还有:路上没有机动车经过(35.2%)、有急事(31.5%)、红绿灯设置不合理(27.9%)、司机会让行人(16.3%)、不闯红灯被认为“缺心眼”(15.6%)等。

4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人车争行(59.0%)、汽车过多(53.3%)、闯红灯等不守交规现象多(52.0%)。其他原因包括:上下班时间过于集中(44.2%)、道路规划不合理(41.8%)、城市人口过多(35.9%)、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合理(31.4%)、公交优先未落实(25.9%)等。

5要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办法:69.2%的人期待加强执法,加大对违规行为惩罚力度;65.0%的人希望完善立法,使交通规则变得明确合理;59.7%的人希望消除特权,规则面前人人平等;57.8%的人建议加强规则教育,增强人们的规则意识;54.4%的人认为要从自身做起,尊重遵守交通规则。6改善当前的交通状况的措施:64.7%的人建议行人车辆严守交通规则,62.0%的人建议完善公共交通,56.1%的人希望做好城市规划,46.9%的人建议错时上下班,45.0%的人鼓励骑车出行,41.3%的人希望加强智能交通建设,31.0%的人希望裁减公车数量,28.0%的人建议车号限行,27.0%的人建议征收拥堵费、环境税。

我们正在跑步进入一个“车轮上的中国”,每天车水马龙,穿梭其中,稍不留神便会酿成惨剧。文明交通你我他,安全行驶靠大家。做文明路人,当文明驶者,享受文明交通,共享交通安全。

制作:中国长安网 编辑策划: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