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运行中的关键性问题
中国社会转型主要表现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的共时态并行。这个过程伴随着社会关系的不稳定、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社会分化的加剧、社会越轨的普遍性和社会矛盾的突出化等多重因素交织。由于涉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互动行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质上涉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社会选择过程。这其中既存在风险治理领域的共性问题,又由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而有其特殊性。其评估过程亟待解决如下关键问题:
评估主体设定。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很大程度上是涉及众多相关群体的政策安排或资源配置,其执行实施效果依赖于政府对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回应质量。只有建立相关利益主体广泛参与的风险评估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题。我们认为,比较理想的评估主体模式是探索建立多元主体协同评估模式,即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组成有关政府部门、利益相关群体、专业机构、人大政协成员等共同参加的评估工作机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评估工作要更多地吸纳利益相关者尤其是重大事项涉及的群众代表参加。同时主动邀请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以及公共媒体等第三方机构进入评估过程。
评估范围确定。不同区域由于自然地理、人口态势、经济发展、民族宗教等因素不同,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源、监控域、着力点也有所不同。但确立群众观点却是首要的共同原则。进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在以妥善处理群众利益问题为核心内容,察民情、体民意、惜民力、关民生,是我国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初衷和落脚点。因此,凡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城乡发展与移民、环境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社会保障、公益事业以及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等方面,党政机关在做出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评估流程认定。立足国内的有益实践,我们认为,比较科学的评估流程应当涵盖如下步骤,即组建或明确组织机构,确认评估对象及责任主体;联合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收集多方信息数据;综合运用科学工具方法,初步预测风险等级,做出分析研判;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完善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履行层级报送程序,确认评估实施结论。
评估责任界定。为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成为“运动式公共议程”,必须准确界定责任归属,确立问责制度。我们认为责任的界定不应当单一化,而应涵盖评估实施责任、评估审核责任、评估督办责任等主体,其中评估实施主体承担主要责任,审核、督办方承担必要连带责任。必须指出的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问责,不仅要关注个人之责,更要追问深层面的“制度之责、结构之责、价值之责”。
科学把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着力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旨在以风险评估的手段促进政府重大事项决策与实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根本要求,归根结底是检验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在此目标指引下,当前要建立巩固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着力提升评估工作的系统性、程序性和科学性,确保工作实效。
把握系统性,促进整体效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融合了评估主体、评估范围、评估流程、评估工具、评估问责等重要环节,是一项动态系统工程。在宏观层面要以群众利益为标尺导向,将维护公众利益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摆正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同稳定刚度三者之间关系;在中观层面要关注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的检测方向,并且把评估过程与政府的效能建设相结合;在微观层面则要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内部信息互通和资源协调。
注重程序性,防范程序危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重大事项出台、推行、实施的前置性制度安排,强调防患于未然,属“关口前移”的程序性设计。但现实中普遍存在着重大事项决策实施或重大工程项目开建在前,风险评估程序事后补做的“倒置”行为,这无疑隐含着巨大的风险。因此,必须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纳入政府重大项目决策的程序框架内,使之真正成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前不可或缺的“必备程序”和权威制度。
强化主动性,着力化解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最终结果在于保障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是防范性措施,也是一个积极的保障与推动机制。评估的过程,既是听取民意,摸排风险的过程,更应是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协商,进行风险沟通的重要过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应只是单纯提出评估结果,还应该通过规范程序使利益相关主体对重大事项有更为客观、科学的认识,从更深层次化解矛盾、降低风险、促进发展。
坚持科学性,创新工作方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虽可借鉴国际社会风险预警和企业风险控制的经验做法,但绝不可简单照搬,必须立足我国的国情和本土经验,并不断创新。实践表明,政府会议室工作模式无法获取当代中国现实真实信息从而做出准确预判,单一“闭门”工具范式亦无法回避其失真弊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把现代社会风险监测工具、科学评审技术同我党长期形成的一整套群众工作方法紧密结合,在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实践中创新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路径。 (作者系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