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编者按 当前,媒体格局、舆论生态的深刻变化,给检察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检察机关如何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和应对引导突发事件舆情的能力,是一个重大课题。顺应这样的时代背景,群众路线与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研讨会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的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展开研讨。现将主题发言及点评内容摘要刊发,敬请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唐勇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提升政法机关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注重通过社会沟通谋方法、蓄能量、树形象,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特别是结合民族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特点,在运用媒体与社会沟通上作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一是检务公开透明化。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检务公开,自治区院建立、运用并在全区检察机关推行了新闻发布会机制,及时公布检察工作进展和重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建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联络平台;在门户网站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专栏和电子邮箱,开通了集信息发布、在线阅读、收集汇总、回复反馈等功能于一体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二是检察宣传多样化。通过门户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检察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工作动态、专题报道、典型宣传等;结合重大检察动态,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开设检察专栏;定期组织检察官走进广播电视直播间开展视听宣传。此外,大力推进全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和信息化建设,力求尽快实现自治区、分市院门户网站后台互联、信息共享,最终建成三级院整合统一的网站群,形成检察网络宣传的拳头效应。三是舆论引导规范化。为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自治区院指导各级检察院建立了网络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决策机构。2011年9月,出台了《内蒙古检察机关涉检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实施意见》,得到了高检院的肯定;各分市院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舆情引导工作意见,为舆情应对及处置工作指明方向、确定原则。2012年7月,与正义网合作搭建了辐射全区检察机关的舆情监测系统;通过组织人员参加高检院网络舆情培训,请专家为全区检察机关政工干部、宣传骨干进行涉检舆情授课,提高舆情应对的专业化水平;编发《涉检舆情反映》49期,及时应对处置涉检舆情数十起。同时,通过正义网、内蒙古新闻网等网站高频率高质量地发布检察新闻,让群众及时听到检察好声音、获得检察正能量,为舆情引导工作积累了经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熊正
新媒体时代在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给检察机关的宣传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在实践中得出三点体会。一、树立新观念,认清“大势所趋”。认识到新媒体时代是大势所趋,人人都是“自媒体”,明确要求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形象,事事不可轻忽”,“人人是宣传主体,处处是宣传阵地”的理念,深入思考如何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的优势、特点为检察工作的宣传发挥作用。二、开辟新途径,做到“顺势而为”。在巩固传统媒体主阵地的同时,开辟深入宣传的新领域,使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畅通检民联系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广泛、互动性强”等特点和优势开展检察宣传。三、解决新问题,实现“乘势而上”。通过定期开展讲座培训及案例分析等形式,强化对新媒体知识的学习和运用,让干警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了解涉检舆情爆发点、风险点、引导与处置的方法等内容,不断提升干警信息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社会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解决“有效途径”和“有价值题材”的问题,加大对检察工作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检察新闻的质量和水平。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闵钐
近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宣传的工作理念,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着力增强新闻传播能力。一、以现代公共关系理念为先导,推动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协调发展。强化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邀请媒体深入执法办案一线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见面会等形式,发布重大部署、典型案例,及时、准确、有效地向社会传递权威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开放月活动,完善检务公开制度,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以外,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向社会公开。同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手段层次高、影响大、穿透力强的优势,举办全国法制动漫大赛,推广电子杂志在办案、宣传等工作领域的运用,运用门户网站、手机报等网络媒体“发声”,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二、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推动检察大宣传的机构和制度建设。去年12月,我院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同时上线,今年4月开通官方微信。在此基础上,今年7月成立了苏州市检察院检察新媒体中心,这是全国首家检察新媒体中心。我们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把好质量关和出口关。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洪芳
面对新媒体时代给检察宣传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我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切实提高宣传人员的宣传工作能力,加强对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及其传播规律的学习、认识、研究,贴近实际开展工作。二是与媒体加强沟通。我院一直以开放、包容、自信的心态面对媒体,不回避、不敷衍媒体,主动接受媒体监督,主动回应媒体关切,构建起检察机关与媒体的良性互动、配合支持的关系。针对各种宣传媒介,善于占领阵地、巩固阵地、拓展阵地,真正把媒体作为工作上的帮手予以积极支持,最大程度地扩大检察宣传的覆盖面、受众面。三是拓展平台,精心策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传播方式和手段,因时、因地、因人进行宣传。在继续利用好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同时,高度重视网站、博客、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的利用,还开通了专门针对青少年保护的“莎姐在线”的微博,群众可以通过网站进行举报、申诉、查询,可以通过微博和我们进行有效互动,同时,通过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了预防效果。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 彭君明
近年来,舆论引导工作已成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强化宣传引导,重点在回应关切、塑造形象、提神鼓劲等三个方面下功夫,打好整体仗,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一是开展主题宣传。确立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侦监业务竞赛、公诉人团体辩论赛、举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以广场宣传、领导专访、微博访谈、微博直播和法制宣传基地建设为牵引,提供互动式、分众化宣传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是推出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建立“系统内推荐、媒体上报道”的推优树典型机制,通过“挖掘、策划、推广”三个环节,成功推出杨竹芳、孟云良、邹建华等典型检察官。同时,通过对五华、官渡、盘龙等全国十佳检察院、模范检察院进行跟踪报道,积极营造一种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三是打造一批文化精品。围绕重要部署、重大节庆日,先后组织策划了一系列思想性与艺术性、时代主题与检察特色相融合的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书法绘画摄影展览和专题宣传短片,展示了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风采。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小平
近年来,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注重把握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规律,树立平等、开放、自信理念,逐步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一是强化“善待媒体”意识,真心把媒体当朋友、当帮手。我院欢迎媒体采访,支持媒体工作,接受媒体监督;真诚尊重记者,坦诚和媒体打交道,对成绩不涂脂抹粉,对问题不文过饰非。二是强化“善用媒体”意识,善于借助媒体平台树立检察形象。近年来,在宣传树立全国劳模白洁先进典型过程中,仅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就宣传报道达2000余篇,不仅弘扬了白洁精神,而且树立了中国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此外,研究出台了《灵宝市检察院网络舆情掌握、管理与引导办法》,2011年以来,通过舆情检测,共提供自侦案件线索56条,查实成案20件。三是强化“善联媒体”意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定和落实《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制度》,做到联系沟通经常化、制度化,尤其是加强了与主流媒体、各大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的联系沟通。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中
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将新媒体变成政法机关“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重要途径,变成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树立“闻过则喜”的理念,变“怕”为“喜”。工作中有缺点和错误,经媒体指出来,实质上也是在帮助我们去改正错误,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执法。二要努力健全机制,变“躲”为“用”。将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化,目前虽然各地建立了发言人组织,但运作不够,要加强培训学习,定期发布信息,使检察信息透明成为常态,满足人民群众参与、知情、监督的心理需求,变被动躲藏为主动披露。三要建立“一盘棋”的大宣传格局,统筹规划。切实把检察宣传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办案、宣传”两个指标一起下、两副担子一起挑、两个效果一起抓。对宣传内容、载体、任务、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分工,制定绩效考核标准,使宣传报道工作有目标、有职责、有任务。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宣传知识,带头撰写修改宣传稿件,较好地起到了带动作用,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全员参与的格局。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江静良
新媒体时代要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关键是要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依靠媒体力量,主动引导舆论,掌握舆情处置主动权。一、与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培育检媒关系。结合检察宣传主动给媒体提供素材,邀请编辑记者参加检察机关一些重要活动增进了解。二、主动宣传,积极引导舆论。舆情处置的实质就是公共危机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包括公共形象建设和公共危机处置,这两个环节都需要媒体支持。要利用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充分掌握舆论动向和公共情绪。三、掌握动向,防止随意炒作。从上海检察机关的实践看,要妥当处理舆情,就要积极引导舆情导向。在舆情出现而又未形成热点时,往往只有本地媒体较为关注,此时要及时依靠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主动与本地媒体沟通、协调,及时提供权威信息、组织采访报道,以澄清事实,化解舆情。热点事件发生后,要尽可能引导好外地媒体的采访报道,及时提供信息和材料,防止记者因信息闭塞而乱挖乱发不实消息;要由宣传部门统一负责接待外地媒体,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柳荫
检察机关做好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工作,是掌握舆论主动权,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阳新县检察院201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还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单位”。取得这些成绩,与阳新县检察院重视运用新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分不开的。一是在提高对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重要性的认识上下功夫。更加重视和各类新媒体的日常合作,加强舆论危机时期和新媒体的应急互动,实现舆论引导中的互动“双赢”。二是在搭建与新媒体的互动平台上下功夫。如通过检察长做客电视台“举报宣传周”节目、网上庭审直播、网上在线解答、微信互动等方式,拓宽互动交流渠道。到目前为止,我院已累计发布动态信息1500余条,新闻800余篇,与群众互动咨询600余人次,营造了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三是在健全舆论应对处置机制上下功夫。成立舆情监测小组、应对领导小组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监测小组对涉及本院的舆情民意进行监测、收集、整理、上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舆情的分析研究,核实相关事实;新闻发言人负责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方向等。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俊峰
新媒体时代来临,对人们的生活和思维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必须深化“检察宣传一盘棋”的意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形象,事事关乎全局”的理念,合力构建上下结合、左右协作、全员参与、多措并举、快速应对的大宣传格局。一是上下结合,左右协作。检察宣传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领导高度重视,干警积极参与,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要走向大众传播媒体,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全面展示检察工作风采。二是全员参与,形成合力。检察大宣传不能仅靠职能部门和少数骨干唱“独角戏”,要打好“组合拳”、形成“大合唱”。三是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发挥报刊、电视、广播传统媒体固有宣传优势,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网络、电子媒体等,扩大宣传阵地。四是快速应对,顺势而为。加强全员培训,提高整体舆情引导能力,培养本院的微博“达人”、网络高手,以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强为底蕴,积极应对网络媒体。面对舆情,应在第一黄金时间做出回应;运用开通的禹检官方微博和检察外网,及时回应媒体与公众关注的有关涉检热点问题,有效引导公众舆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波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全面提升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更加注重各种网络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对舆论的正面影响力。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采用情景式的三维动画,针对有特定法律需求的人群设立QQ群。2011年3月,在新浪注册成立了南京市首个检察机关官方微博,以“小清新”的“检姐”形象出现,不讲官话、不说套话、不写废话,在两年多时间内吸引了3.5万名粉丝。二是全面规范网络舆情应对的机制建设,促进虚拟社区与现实社区的逐步融合。成立了专门的涉检网络舆情监测评论小组,对于出现的涉检网络舆情,力争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如实发布权威信息。2011年我们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发现一起涉农贪污案件的举报线索,在迅速查处案件的同时,及时发布案件办理情况。在奖励举报人时,该案举报人表示愿意公开接受奖励,以此促进更大力度的网络反腐。三是多渠道锤炼检察干警的网络素养,提升在媒体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邀请新闻传播学者和知名的媒体从业人员授课,要求干警正确认识媒体,妥善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峰
近年来,四川省阆中市检察院积极采取实际措施,及时传播检察正能量。建立门户网站,确定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出台了《网络舆情收集及应对处置实施办法》,及时处置网络舆情事件;开通《阆检维权》官方QQ,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帮教;开展QQ接访和网上受理举报;在正义网开通了通讯员发稿平台和《阆中检察》官方微博;加强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协作与配合,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重大部署、活动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加强对检察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实践表明,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检察机关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把社情民意作为舆论引导的切入点。二是把直面问题作为舆论引导的基本态度。三是把客观真实作为舆论引导的出发点。四是把公平正义作为舆论引导的着力点。五是把阳光检务作为舆论引导的重要举措。运用新媒体,全面公开除涉及检察秘密的检察事项,去除司法神秘。六是把传播正能量作为舆论引导的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