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中
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将新媒体变成政法机关“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重要途径,变成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树立“闻过则喜”的理念,变“怕”为“喜”。工作中有缺点和错误,经媒体指出来,实质上也是在帮助我们去改正错误,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执法。二要努力健全机制,变“躲”为“用”。将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化,目前虽然各地建立了发言人组织,但运作不够,要加强培训学习,定期发布信息,使检察信息透明成为常态,满足人民群众参与、知情、监督的心理需求,变被动躲藏为主动披露。三要建立“一盘棋”的大宣传格局,统筹规划。切实把检察宣传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办案、宣传”两个指标一起下、两副担子一起挑、两个效果一起抓。对宣传内容、载体、任务、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分工,制定绩效考核标准,使宣传报道工作有目标、有职责、有任务。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宣传知识,带头撰写修改宣传稿件,较好地起到了带动作用,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全员参与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