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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学专家畅谈“枫桥经验”的传承发展

2013-09-30 15:33: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浙江网 

昨天上午,省政府法制办举行“枫桥经验”50周年座谈会暨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专家聘任仪式。来自省法学会、省检察院以及高校法学院的专家,从各自工作角度出发,诠释了“枫桥经验”的精髓,并就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各抒己见。

省法制办主任孙志丹说,“枫桥经验”是我省的“传家宝”、“金名片”,为了使它历久弥新,要贯彻阳光立法、开门立法的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在今后的立法审核中,将进一步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都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多发期,这就需要我们按照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以及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使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及行政程序中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有效化解。”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谭世贵说:“‘枫桥经验’走过了50年,新的历史时期,它在形式上应该更加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比如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将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机制写入其中。这一制度如果能够切实贯彻执行,就能从很大程度上化解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积怨。这就是新时期‘枫桥经验’与法制化结合的生动体现。”

会上,陈柳裕等12位法学专家受聘成为我省首批“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专家”。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