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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学专家热议《旅游法》实施

2013-09-30 15:32: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浙江网 

《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成为热议话题。近日,《旅游法》的评析与展望研讨会召开,来自浙江大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旅游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单位的旅游法专家齐聚一堂,共话《旅游法》实施的热点问题。

不久前,北京某旅游团到安徽旅游时,地接导游以《旅游法》禁止购物为由,拒绝带领游客去购买当地土特产和工艺品。这个案子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认为:“《旅游法》确实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显然,该导游对《旅游法》产生了极大的误解。”

杭州作为我国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面对新法的实施,又将如何应对?对此,浙江法治在线专家顾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侯作前侃侃而谈:“杭州近几年对旅游业的开发和利用存在一些问题,如申遗后的西湖保护、一些旅游资源被垄断或小众化、如何开发文物资源等。我认为,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除了满足旅游者的需要,更要充分保护旅游资源,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侯作前还建议,杭州拥有立法权,应充分利用这一制度优势,适时修改完善《杭州市旅游条例》。可根据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政策上升为地方法规,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