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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力筑牢为民服务工作网络

2013-09-30 09:05: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专题报道 

法律援助惠及民生真心服务促进和谐

甘肃全力筑牢为民服务工作网络

甘肃省司法厅厅长 杨景海

甘肃省地处我国西北内陆,是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全省法律援助对象约有11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2%。《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10年来,甘肃省司法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法律援助作为民生项目、民心工程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亮点,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突出“三个重点”,全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一是着力提升办案数量。结合省情实际,将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从最初的6项扩展到10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2003年以来,全省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年均增长30%以上,受援人数累计达12.36万人,2012年办案数量比2003年增长8.1倍。二是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生命线,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跟踪反馈、结案回访、结案评估等工作机制,增强案件评查规范化和质量检查常态化。对重大疑难案件,建立集体讨论制度,并跟踪督查定期报告办理情况。三是着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坚持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首要目标。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以法律援助进工地、进讲堂、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帮扶”活动。在部分市县探索推行“一卡三通”法律援助便民模式,联合民政、卫生部门在困难群众办理社保低保、医保时,建立经济困难群众信息档案,把法律援助纳入一卡服务范围,形成集社保低保、医保、法援为一体的一卡式便捷办理模式。

打造“三个平台”,全力构筑为民服务工作网络。一是着力打造政策制度支持平台。为使《法律援助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2008年省政府制定下发《甘肃省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和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意见》,200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法律支持。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精神和工作需求,先后制定《甘肃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二是着力打造基础服务平台。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受理、政策解答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运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在全省102个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申请、受理、指派、承办的网络运行体系。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在市县两级大力推进以法律援助为主的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建成法律服务中心58个。三是着力打造服务载体平台。注重载体创新,先后开展“法律援助进万家”等一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形成贴近群众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新特色。2009年以来,连续5年组织实施“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筛选76家法律援助机构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共办理项目案件5194件。

完善“三项机制”,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发展。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等一系列经费保障机制,争取法律援助办案专项经费。省财政每年安排法律援助专项经费35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按照3至15万元的标准,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完善宣传推广机制。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良好形象。三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财政、民政、工商、税务等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优化法律援助工作外部环境,形成信息共享、服务共创的工作合力。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精神,与公检法等部门及时制定《关于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协作意见》,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