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年底,新疆全区公路通车里程已达16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达11万公里,公路总里程自2008年以来翻了一番。然而,新疆全区每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30%以上。这是《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今年8月下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首次对新疆全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在作执法检查报告时指出,自2008年开始,新疆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年均从5669起下降到4945起,死亡人数从2315人下降到1943人。今年1月至7月,新疆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72起,死亡人数799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0.2%和11.6%。
“在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驾驶人员数量及交通流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王永明说。
但是,由于新疆全区道路交通线长面广,交通安全基础较为薄弱,有些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更是如此。
据统计,新疆全区每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30%以上。“主要原因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农村道路建设标准相对较低,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王永明说。
为此,检查组建议,新疆全区要重视农村公路发展,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改善农牧区出行条件,增加城乡接合部公共交通分担率,通过启动农机安全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从源头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 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