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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镜头窥探苏州检察规范执法与效率提升之改革

2013-09-29 10:25: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网 

    2012年3月14日,刑诉法时隔16年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优化了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和程序设置,给检察机关工作任务、工作机制、管理考核等带来多方面影响,面对新刑诉法正式实施后可能增加的任务、需要破解的难题、亟待完善的制度等,长三角经济圈的明珠、改革开放前沿的苏州,检察机关有着怎样的思考?什么样的应对之策?

    近日,记者用镜头记录下苏州检察改革的创新做法,窥探苏州检察执法规范化与提升办案效率的创新机制。

    镜头一:镜头下的讯问——远程视频提讯安全又快捷

    “针对你所涉嫌的抢夺案,现依法对进行讯问,希望你能如实回答。”苏州昆山市检察院叶伟龙检察官对涉嫌抢夺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了提讯审查,与以往不同的是,他不必亲临昆山看守所,只需要在电脑前通过远程视频就对嫌疑人进行了讯问。这就是该院2012年1月12日正式启用的远程视频审讯系统,这在江苏省检察系统内开创了使用远程视频进行提讯的先河。

    昆山市看守所与昆山市检察院相距较远,检察官办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提审路上,往返院所之间的车辆安排、提审时审讯室的长时间等待,都要耗费相当多的办案精力,阻碍了办案效率的提高。昆山市检察院根据实际需求,在看守所和检察院办公大楼内分别设置专用远程视频审讯室, 利用信息技术力量,建立“院所间远程视频审讯系统”。该系统通过书记员赴看守所集中当面提审,承办检察官则在本院远程讯问室进行讯问。

    记者在远程视频审讯室看到,当检察官打开远程视频审讯系统,电脑屏幕上立即出现了涉嫌抢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图像,同时他的声音通过音箱传送出来。测试确定后,叶伟龙检察官开始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提讯审查,大约30分钟顺利地完成了此次讯问。“以往审查这样的案件,即使只有一个案件要审讯,我们也必须赶到看守所,基本上一上午的时间就浪费在看守所了,现在等于给我节约了一上午时间,又可以审查别的案件了。” 叶伟龙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该院启用的“院所间远程视频审讯系统”办理案件,节省了检察官大量的办案时间,大大缓解了该院案多人少的压力,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与此同时,该系统将对整个审讯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这不仅有利于证据固定,也更有助于提高检察官的审讯质量。由于该系统采用的是检察专线,并且设立了看守所和检察院各自单独的审讯室,使案件办理又具有很强的保密性。

    据了解,目前该院启用院所间远程视频审讯系统办理的案件,只限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的案件。

    自“院所间远程视频审讯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已经办理了近百起案件。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