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假期期间,天津市红桥区检察院留守值班的派驻检察官接到看守所通报,称在押人员李某没有吃早饭,精神状态也不太好,狱医检查后发现其体温高。派驻检察人员立即启动红色预警程序,建议看守所开通绿色通道,带其就医的同时向办案单位通报。
到医院检查后,医生确诊李某得了多发性空洞结核、液气胸、疑似脓胸,具有传染性,建议住院治疗。根据看守所提请及李某本人申请,检察室针对李某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羁押的情况,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经该院检察长批准依法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其强制措施的建议。
“为了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我院从今年3月开始,建立在押人员反映问题跟踪反馈责任制,实现了从‘以人管事’向‘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科学化管理转变,用制度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该院监所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量化了驻所检察干警的目标和职责,依据在押人员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制定了“红黄蓝”三级处理预案,对在押人员的急病及出现突发事件适用红色预案,立即启动预警程序,并层报院领导;对涉及在押人员反映的权益受侵犯、伙食健康等问题启动黄色预案,24小时内予以核实;对在押人员反映的控告、申诉等问题,启动蓝色预案,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跟踪、督促处理结果及时向在押人员反馈。
据统计,该责任制实施以来,该院共处理反映问题42件次。(记者张宁 通讯员王晓蓓 安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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