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跃武
置身当今社会,对于习惯性求人不求“法”的本质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因为求人省心省力效率高,不能办的事情能办成,求“法”则费心费力效率低,本来应当能办成的事情也会“黄”掉。本人曾经和另外一个同事在相同的情况下去提取住房公积金,我求“法”,他求人,在我首先办妥各种手续的情况下,结果他很快提取到了住房公积金,而我的则因一个不合“法”的理由被断然拒绝。
求人办事易,求“法”办事难。表面看上去好像只是人情社会导致的结果,并不严重,实则已经导致社会严重不公平。因为求人办事的人能优先或更多地占用社会资源,而求“法”办事的人应当享有的平等权利则间接地被挤压甚至剥夺。求人办事也因存在讲人情等各种原因容易导致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等贪腐行为的发生,导致民愤。给社会中埋下了极不稳定的危险因素。
对求人办事这种现象应当警惕,并尽力有效破解。首先,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应当提高素质,树立公平、公正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去除官本位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其次,健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求人办事易”这条路。确实做到不仅有制度监督,还要随时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让办事人员讲不了或不敢讲人情;再次,提高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让求人与求“法”同样省心省力效率高,长此以往人们也就不自觉的求“法”办事了。
(作者单位:云南省新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