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专题听取关于全省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受该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委托,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燕向大会作报告。
报告介绍,2008年至2012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143件6963人,总量与上一个五年基本持平,大案比例提高了15个百分点,侦查终结人数上升了11.9%,提起公诉人数上升27.2%,有罪判决人数上升58.5%,呈现出“总量平稳、大案上升、质量提高”的良好态势。
报告指出,五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着力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把握办案重点。该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兴皖富民重大战略部署,找准反贪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全省环保领域组织开展了专项办案行动,目前已查办涉及环保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环境监管执法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100余人。二是创新侦查机制,增强工作合力。一方面,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的联系协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另一方面,在省、市、县(区)院间实现“三级联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地区、跨部门案件,采取上级检察院领办、交办、提办、督办等方式,整合办案资源,加强组织协调,有效提升了整体办案能力。三是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大力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由人力密集向技术密集、信息密集转变,提高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现犯罪、侦破案件、取证固证、追逃追赃的能力。四是更加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完善了业务流程、工作考评等制度规范,并通过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定期开展检务督察、执法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推动了规范执法长效机制的建立。
(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杨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