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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人民法庭建设五年纲要

2013-09-28 13:13: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

福建发布人民法庭建设五年纲要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2013-2017年福建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纲要》,明确今后5年全省人民法庭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纲要》要求全省人民法庭要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各项措施,切实消除群众诉讼障碍。

福建共有204个基层人民法庭,其中80%地处农村基层。近年来,全省人民法庭以13%的人员办结了近30%的基层法院案件。福建高院要求全省人民法庭实行多轨立案,方便当事人起诉;不得违反规定不予立案或拖延立案,当日立案率至少应达到当年度受理案件总数的90%。在审判、执行方面,要牢固树立审限和效率意识,防止在审判执行环节出现久拖不决等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巡回办案服务点、便民服务联系人“四位一体”建设,采取“夜间法庭”、“午间法庭”和“节假日法庭”等做法,有效解决一些当事人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诉讼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人民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不得低于当年度受理案件总数的75%。

与此同时,福建高院要求全省人民法庭要大力健全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建立、完善人民法庭立案大厅,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配置必要的服务设施;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办案人联系、诉讼材料收转、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疑问解答等工作;建立“工作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借助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增强人民法庭审判工作透明度。

(何晓慧)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