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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谣言与防腐肃贪

2013-09-27 11:20: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红波

    近日,“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得到广大网民的赞赏和支持。解释为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但也有人担心,“两高”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会给网络反腐肃贪添堵,容易让贪官给反腐贴上“诽谤”标签,让反腐利器失去锋芒。

    笔者认为,其实,“两高”的解释恰恰是给网络反腐来个“过滤”,去伪存真,让反腐更高效、更有力。

    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不仅严重侵害了公民切身利益,也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直接危害社会稳定。解释正是在公众强烈呼吁整治网络乱象的背景下出台的,解释的出台为司法机关打击恶意的网络谣言提供了法律支持。

    解释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的对象是包括贪官在内的心术不正之人。对于公众会不会被贴上“诽谤”的标签,大家大可不必担心。解释对谣言有确切的定义,并做了详细的规定,还做了有针对性的列举,清晰的厘清了谣言和正常言论的界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对解释中大家顾虑的条款也做了正面回应,他表示:“广大网民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反腐倡廉,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表态,既照顾了可能因为不实举报给相关人员造成的声誉名誉影响,还保护了网民举报贪腐的权利和积极性。

    解释出台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必然会是当前打老虎、拍苍蝇大环境下依法反腐的有力补充,成为了依法反腐的一把利剑。在以往的网络反腐实践中,“中石化非洲牛郎门”反腐谣言被击破,表明我国的法律绝对不会允许有诽谤他人的“言论自由”。同时,“谣言倒逼真相”的例子也很多,如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刘铁男被举报的狡辩最终没能得逞。这表明司法机关不会误解任何一个所谓的“谣言”,会给广大网友一个公正公平的交代。从某种意义上讲,解释的出台更是在法律上保障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对合法、正当的网络举报其实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解释并没有“跑偏”,不会成为贪官的保护伞,更不会沦为贪官搞报复行动的工具。解释的及时出台,有利于保护广大网民的合法言论,并注重保护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的行为。

    广大网民只要遵纪守法、文明理性,严守基本的道德操守和法律底线,就不必有什么担忧。相信随着解释的出台,在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必会成为广大网民依法反腐的保护伞。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