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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列席人员分组管理促进人才培养

2013-09-27 08:19: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找准检委会工作与队伍建设的结合点,推行列席检委会制度,对列席检委会人员按照秘书组、评查组、大案组、课题组实行分类管理,尤其是注意吸收青年人才参与列席。以检委会为基地,组建了一支专业、活跃的列席人员队伍,发挥了不同列席人员的专长,培养了一批青年检察业务人才。对列席人员分类管理不仅加强了检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了检委会议事决策水平,而且营造了让优秀人才迅速成长的良好平台,使青年干警得到了锻炼。

    一、加强对秘书组的常规管理,提高决策水平。制定检委会秘书组工作制度,创新确立了公开选拔、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培训考核、优先使用等内容,组织实施了检委会秘书组成员选拔活动,采取竞争演讲、知识测试、论辩对抗的公开选拔形式,从青年干警中选出5名检察官组成了检委会秘书组。秘书组对各业务部门提交的拟上检委会研究的议题进行会前实体审查。该院把秘书组工作制度与绩效考评工作挂钩,对秘书组成员优先培养、优先使用,业务上参加高层次的学习培训,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实行退出机制。秘书组制度实施以来,秘书组提出的审查意见采用率达100%,检委会决策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在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遴选中,秘书组成员有两人被选调进入郑州市检察院,两人分别被评为郑州市十佳公诉人和河南省优秀公诉人。

    二、加强对评查组的重点管理,确保办案质量。2012年,评查组对235起案件进行评查,纠正了四类共性及个性问题。2013年以来,评查组评查案件161件,查出涉及案件实体、程序问题33件,提出整改建议68条。针对案件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修改补充,健全完善办案岗位职责规范、案件运行规范、办案质量保障规范、案件质量评价规范、案件质量责任追究规范,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评查组列席人员被郑州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案件评查员。

    三、加强对大案组的特别管理,引导办案出精品。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该院实行自侦案件检委会列席人员介入制度,从业务骨干中选派4名列席人员组成大案组,实行在检委会统一领导下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参与大要案的侦查工作,指导、服务办案。一是建立提前介入职务犯罪大要案工作制度。检委会委派大案组成员参与大要案线索评估、案件讨论和研究制定侦查方案,在案件定性、侦查取证方向上给予指导。如该院办理的孙某涉嫌贪污案中,检委会大案组成员与案件承办人共同确立了补充侦查方向,参与案件讨论,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指导承办人制作出庭预案,确保了公诉成功。二是推行疑难复杂案件“会诊”制度。2012年以来,大案组参与侦查6次,对疑难复杂案件研讨3次。大案组参与办理的曲连文特大贪污、受贿案被评为郑州市十大精品案件和全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

    此外,列席人员还设立课题组进行调研活动,提升了全院整体理论研究水平。

    (作者 禹枫 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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