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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证率先降低收费标准

2013-09-26 15:17: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法制报 

  为贯彻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减轻群众的负担,经与省物价局积极协商、论证,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此次降低的公证收费主要是在涉及群众证明财产、赠与、接收赠与等项目的收费。

  此次《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由现在的标的额2%,下调为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费。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减低收费标准,每年至少为群众减少收费200余万元。同时,通过此次降低群众收费,进一步体现公证为民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记者 张 楠)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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