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四川省人大代表提出的“第560号建议”,四川省司法厅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昨(25)日下午,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大会期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督办第560号代表建议工作的情况报告》。记者从中获悉,目前,全省100%的市(州)、100%的县(市、区)、96%的乡镇(街道)已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川已初步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省人大内司委的报告载明,在年初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有省人大代表提出了“第560号建议”,建议四川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这份代表建议引起了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亲自抓总负责,分管副厅长刘朝宽具体抓落实,相关处室统筹协调配合,建议办理工作得以扎实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据悉,省司法厅已按时答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
目前,全省100%的市(州)、100%的县(市、区)、96%的乡镇(街道)已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67750名,解除矫正33192名,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0.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落实>>>
关键词:健全机构
初步形成四级网络
省司法厅重点推动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目前已有2个市、22个县(市、区)探索成立了社区矫正专业执法(警察)支(大、中)队。四川已初步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关键词:保障经费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的规定,指导各地将社区矫正有关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厅等部门联合调研各地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情况,研究提出办法措施。
关键词:完善制度
各个环节无缝衔接
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四川省社区矫正社区调查评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草拟并向各地征求对《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社区矫正各环节、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建立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清理交接、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系统无缝衔接等工作制度,基本确立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关键词:创新模式
建立“6+1”联动模式
各地创建了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基地、社区服务基地、社区矫正就业基地,推广在县一级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等场所设施,建立“6+1”(联动、教育、帮扶、评估、保障、信息+协会)等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
延伸
四川省社区矫正任务提前完成
2012年10月19日,四川省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第一次召开全体会议,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特殊人群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根据部署,到2013年底,除“三州”外的其他18市所属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将达到100%;此外还将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调查评估、接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出台《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从省人大内司委的报告可以看出,今年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已经提前交出了答卷。(记者 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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