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家学者座谈会,以“反腐倡廉总体格局中检察预防的创新发展路径”为主题,问计于来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请他们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创新发展献计献策。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认真听取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后指出,惩治腐败,打击这一条不能放松,有职务犯罪就要坚决查处。同时,还需要采取包括制度预防在内的各种预防措施,有效防止腐败犯罪。 郑红强调,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作为检察预防工作的出发点和价值追求,把推动制度建设作为检察预防工作的核心内容,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职务犯罪预防的规范化和法治化,通过推动预防专业化与社会化,实现检察预防工作的创新发展。
与会专家学者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围绕会议主题,为检察预防工作的创新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唐晓阳认为,检察机关在促进各部门完善制度建设方面很重要。习近平总书记讲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笼子”要扎紧扎严,并且要精细化。检察预防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健全监督机制。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中心教授卢汉桥建议,搭建预防工作的智力平台,实现高校与预防实务界的对接,同时,可以考虑建立广东省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提升检察预防工作效果。
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教授邓世豹认为,检察预防应该定位在三个方面:一是“专业”,即立足法律专业,从法治的视角提升自己;二是“有效”,即检察预防要有针对性,讲究效果,集中做主要或关键的事情,如制度建设;三是“有限”,即以法律监督职能为基础,围绕反贪、反渎、预防等工作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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