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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案再曝劳资纠纷调解困局

2013-09-26 09:07: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一个叫刘双云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了500元工资纠纷而导致14条生命逝去,这是令人唏嘘不已的广东汕头“12·4”纵火案。在经历了半年多的司法程序之后,9月上旬,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告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刘双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桩纵火惨案令人深思,看似简单的劳资纠纷为何会激发刘双云极端报复的行为?《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期回访事发地后发现,在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密集的地区,员工维权方式出现偏激、极端的报复倾向。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个体劳资纠纷的关注和处理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应急和预警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00元工资纠纷引发14死血案

    2012年12月4日,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村一内衣厂发生火灾,造成14死2伤的惨痛后果。经警方调查,这场火灾系人为纵火造成。火灾发生不到7小时,汕头市及潮南区两级公安机关的民警于当天晚上抓获犯罪嫌疑人刘双云。

    汕头市中院提供的资料显示,刘双云是湖南省攸县人,出生于1986年9月12日。2012年12月17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双云犯放火罪,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刘双云于2011年8月份到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陈某夫妻经营的文胸模具厂打工,从事文胸压模定型工序工作。2012年11月底,厂方发现刘双云上报完成的定型件数比其车间生产数量多出1560件,遂提出被偷卖或多报件数的疑问,要求刘双云解释清楚,方能将11月份的工资结算发还。在此过程中,刘双云与陈某多次交涉,发生纠纷。

    2012年12月3日和4日,刘双云三次来到陈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反映与陈某工资纠纷一事,该所工作人员找村干部居中协调,但未有结果。4日下午,刘双云决定到陈某工厂实施放火进行报复。

    记者在当地采访了解到,纵火案发生之后,潮南区、陈店镇已经向受害者家属以及这家作坊的其他工人支付了总额超过500万元的赔偿和工资。潮南区区委常委王楚彬说,火灾发生后,潮南区共支付作坊15名生还员工工资76818元,并每人发放500元慰问金,帮助解决食宿和再就业问题;清还14名遇难人员去年11月的工资共21467元;陈店镇举行全镇干部职工捐款大会,并在全镇范围内举行捐款活动为受害者家属募捐;全部遇难者家属已与善后工作组签订赔偿协议,最终赔偿金额为37万元。

    简单劳资纠纷“极端化”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今年回访纵火现场时看到,这间家庭作坊是一栋四层楼房,走近时依然可以闻到一股烧焦的刺鼻味道,作坊门口被上了锁。在经当地有关部门许可后,记者进入火灾现场。楼房一层遍地都是被烧得黑乎乎的棉纱和布料,天花板被高温焚烧之后裸露出钢筋,木制的楼梯扶手被烧成了黑炭,楼梯上堆着被烧黑的文胸。消防门当时被破坏,无法阻止烟雾涌入,汹涌的大火瞬间夺取了十几条生命。

    当地多位受访基层干部坦言,从表面上看,纵火报复是极端事件,但背后折射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与工人在计时计件工资计算上普遍存在矛盾的问题。与此同时,相关部门的应急和预警机制仍不够健全,“12·4”纵火案背后的深层社会矛盾根源至今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根治。

    陈店镇镇长廖鹏镇告诉记者,在纵火案之后进行的专项检查中,陈店镇属于经营场所的家庭作坊、小档口共计5682家,其中有法人登记的仅有1221家;全镇1808家有工商注册的企业中,仅有62家是规模以上企业。“这些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大多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监管困难,劳动者和经营者很少签订劳动合同,作坊既没有工资表也没有发放清单,在粗放式管理下,因计件计时发生矛盾是普遍现象。”

    “12·4”纵火案发生后,汕头在全市开展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结果证明基层劳资纠纷并非个案和孤例。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共检查用工单位9880家,涉及劳动者16.84万人;查处拖欠工资235宗,涉及劳动者1118人,追回拖欠工资372.54万元。

    与基层劳资纠纷隐患重重相对应的是,当前基层劳动保障却存在力量薄弱,监管力度难到位的问题。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信访工作面临很大压力,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能力无法适应个体纠纷易发多发的形势。

    记者注意到,在发生劳资纠纷后,刘双云多次求助于属地劳动保障所,可是劳动保障所在接到投诉后却转给村干部处理。2012年12月3日,刘双云到陈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反映工资纠纷一事,该所工作人员让刘双云找分管劳动纠纷的村干部。当天,村干部张某和刘双云到陈某厂中协调,但没有明确结果。刘双云便再次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反映,该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跟踪落实。随后,刘双云又多次通过电话联系陈某进行交涉,但均未有结果。12月4日上午,刘双云再次来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发现此事未有新进展,此后才真正萌发报复的念头。

    汕头中院披露的这一过程,和纵火案发时任陈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郭明新的说法基本一致:“刘双云纵火前来过劳动所,在新溪西村村委会劳动保障联络员协调后,双方本已达成5日发工资的共识,但后来刘双云又采取极端做法。”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从熟悉村内情况、善于打“人情牌”的角度看,村干部处理劳资纠纷并非没有优势。但是从解决劳资纠纷的专业性来看,村干部未必具有劳动仲裁和合理调解的专业技能,因此调解处理情况很可能不尽如人意,埋下隐患。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镇城坦言,各部门应对群体性劳资纠纷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应对机制和工作流程,但处理个体纠纷的重视程度不足,是造成纵火惨案的重要原因之一。

    维权创稳机制有待完善

    “12·4”纵火案虽然已经一审判决,但当地不少干部群众和业内专家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个体劳资纠纷的关注和处理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应急和预警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郭明新认为,与刘双云纵火类似的极端心理和言行近年来越来越多,其原因一是虽然劳保所尽力缩短处理劳资纠纷的时间,但一些工人坚持投诉后立即得到解决;二是调解过程中劳资双方的心理情绪容易发生反复,调解结果很可能在不理智情绪下被再次推翻;三是部分较为急迫的员工会以上访、告状来催促劳保所工作人员去帮助讨薪。

    据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蔡立辉分析,“12·4”纵火案的实质是通过极端行为表达对社会的仇恨、不满,其泄愤行为造成伤及无辜、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而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基本要素,若不重视社会矛盾就会累积发酵,“建议地方党委政府一定要把群众路线所包括的深入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等本质内涵转化为尊重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严肃惩处危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空喊口号、不搞形式、不做表面文章。”

    虽不能完全依靠村居管理者来处理劳资纠纷,但在当前基层劳动保障部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仍需进一步和村委会、居委会加强联动交流,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劳动关系的监管。张镇城说,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多数散布在村居各个角落,隐蔽性较强,日常巡视和管理难度大,单靠劳动保障部门很难管理到位,而村居对这些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较为熟悉,如果基层劳保所加强和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联系,应有助于健全基层个体劳动纠纷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陈店镇委书记卢志伟告诉记者,针对此类基层劳资纠纷引发的极端暴力事件,治本之策是尽快建立健全劳资纠纷排查预防和处置机制,除了要建立起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欠薪垫付制度之外,还应对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经营者进行劳资关系危机处理的宣传培训,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重不规范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

    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当注重完善和工人的沟通机制,规范计件计时工资发放机制,减少惨剧发生的可能性。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龙慧妹、裕美制衣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孙时敏、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SO办主任肖华说,劳动部门除检查合同签订、社保购买、工资支付外,更应指导监督小微企业和家庭作坊建立规范计时计件工资发放制度,对工人的奖惩要有更明确的制度规定。□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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