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检察官在建设工程一线开展预防
上虞市检察院:打响建筑工程同步预防品牌
6月25日一大早,上虞市检察院滨海检察室的冯巨绩就赶到了滨海新城管委会会场,这里正在进行一场关于绍兴滨海新城九一丘小三改工程的招标会。老冯到场后,立即开始对竞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该检察室此举有效遏制了竞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对建设工程进行同步预防,是该院滨海、崧厦两个派驻检察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刚性职责的又一重要举措。“检察室如何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作用,是成立之初我们就在考虑的头等大事。”该院检察长周慧娟介绍,“滨海新城开发不久,政府投资巨大,工程项目繁多,开展工程同步预防很有必要,我们正在努力打响工程同步预防这一品牌。”
2010年底,滨海新城检察室一成立,就开始了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职务犯罪同步预防的积极尝试。通过与滨海新城管委会联合出台《关于在滨海新城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实施细则》,健全工作机制,构建起预防工作框架。检察室主动介入,通过抓好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重点环节的预防,将警示教育渗透到项目立项审批前后、招投标前、招标工作完成后、项目建设开工前4个环节,从源头上对重点工程实行了有效监督。目前为止,该辖区未发生一起因工程上马而引发的职务犯罪,达到了“工程优质,干部安全”。
检察室“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服务不替代”的做法,受到了辖区内相关单位的好评。滨海新城管委会一位负责人说:“滨海检察室的预防措施把准了重大工程建设的脉搏,我们欢迎这样的监督。”而崧厦镇的村干部则表示:“自从我们的村级工程有了检察室的备案预防,群众议论少了,我们建设新农村的信心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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