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中非北京户籍的外地人口占到82%,农民和无业人员占绝大多数。”9月24日上午,记者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等联合发布“刑事案件实证分析报告”的记者会上了解到,加强流动人口犯罪预防,加强对外来贫困刑事被告人的司法保护、法律援助等已迫在眉睫。
报告显示,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丰台区法院1288件生效判决涉及的1353名被告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70%以上。
“这提醒我们,要关注人口流出地的义务教育落实问题,和流入地的社会再教育问题,包括职业教育、法制教育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佟丽华表示,被告人中流动人口居多且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这一方面要求人口流出地政府要担负起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责任,确保尽可能多的农村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另一方面,要求流入地政府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佟丽华还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保障力度,把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搞好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引发流动人口犯罪的社会环境。
记者发现,根据报告显示,被告人中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比例有了明显的提升。佟丽华表示,这说明检察机关严把批捕关,有利于保护人权、提高办案质量。
“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和适用轻缓刑方面,无差别、无歧视地适用法律,能有效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权利,体现出司法的公平正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吴宏耀认为。
据报告显示,刑事案件中贫穷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比例较低。佟丽华分析,这主要存在三方面原因,即司法机关对困难当事人告知力度不够,转交申请不够,批准不够。
因此,报告建议,应当进一步扩大对流动人口等经济贫弱人群的刑事法律援助范围,提高辩护率;建议成立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机构,培养职业化的法律援助刑辩律师。
吴宏耀说:“要让刑事诉讼中的贫弱者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暖,让他们在经历了刑事诉讼程序后,有效化解对社会的对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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