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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广罗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经验

2013-09-25 09:28: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深圳市政府与中院召开现场会

推广罗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经验

今天(9月24日)下午,广东省深圳市政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罗湖经验”,力推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常态化。

现场会上,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深圳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状告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的行政诉讼案,被告代理人、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宋太平出庭应诉。据悉,2010年以来,罗湖区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比例由原来的不到10%上升到目前的43%。

早在2006年5月,罗湖区人民政府就发布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强调行政机关“一把手”要按规定出庭应诉。2010年10月,又出台《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对行政首长出庭制度进一步进行细化规范。罗湖区纪委、区监察局建立了行政应诉信息通报制度。罗湖区政府还将区属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

据统计,近三年内,罗湖行政诉讼案件和解率维持在40%左右的良性范围内,这不仅大大降低了原被告双方诉讼成本,还促进了问题的实质性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记者 李汝健 通讯员 罗 云)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