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与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研讨会今天(9月2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召开,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的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展开研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会上指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宣传工作的实际,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条件下的舆论引导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着力提升新时期检察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传播检察好声音,释放检察正能量,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近期将对各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调研。
据了解,此次督查和调研工作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将采取派督导组、分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查调研的重点内容包括:“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活动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工作亮点、特色以及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百个重大预防项目挂牌督办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进度和初步成效,推进措施和建议;在开展民政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当地民政部门人员职务犯罪情况分析和有关检察建议,信息交流、工作联系机制建立情况,民政部门防控管理机制,典型工作经验和做法;在推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中,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预防对策建议落实情况,以及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完善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建议。
全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理论研讨会日前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会议围绕“”这一主题,深入交流了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益经验,探讨了基层党组织对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领导、监督和保障作用的新途径。
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签署《关于在全区建设银行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崔智友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优势,努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效果,不断推进金融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兵团检察院开展“接地气听民意”活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自8月上旬以来开展的“接地气听民意、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日前结束。活动中,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明生和该院领导班子成员轻车简从,进单位、下社区、访连队、入农户,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活动结束后,该院领导班子成员都撰写了总结报告,归纳梳理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
山西检察院:突出查办安全生产事故背后渎职犯罪
9月23日上午,山西省检察院召开“查办和预防渎职犯罪,促进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动员大会,省直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参加会议。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在讲话中指出,要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干部队伍纯洁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切实抓好反渎职侵权工作,最大限度地促进安全生产、安全发展;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特别是突出查办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惩治腐败犯罪、要求公平正义的强烈呼声;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质监、安监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共同促进安全生产。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第二期天津检察讲坛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讲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在讲座前会见了讲座的主讲人李俊伟教授并全程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教授李俊伟,以“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纯化作风、凝聚民心”为主题,全面讲解了群众路线的历史渊源、核心内容以及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帮助检察系统的党员干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自2011年在全国省级检察院率先发布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度报告以来,成立未检机构,创新“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案件时,一贯坚持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社会调查制度、分案起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附条件不起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逐步确立;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快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未成年被害人同等保护等专门工作机制,也随之逐步建立健全。
至今年6月,江西检察机关在两年半的时间内,共对92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不起诉295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批捕率、起诉率逐步降低,不捕、不诉率稳步提高。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对社会作出“七项公开承诺”,进一步完善群众来访的接待、办理、答复等工作。徐安对记者说,每一位来访人、每一封群众来信,都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事情无论大小,都要认真对待,及时办理,给来访、来信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能辜负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9月17日上午,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在省检察院接待室,耐心接待群众的信访申诉。
9月13日,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深入到该省审计厅、青海师范大学、贵南县茫曲镇达玉村、贵德县河阴镇古城社区以及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五进”活动。每到一地,他都与群众座谈交流,就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行调研,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宣传即将在10月1日实施的《青海省职务犯罪预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