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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75个检察院专设未检处室

2013-09-24 08:57:4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一场特殊的“圆桌审判”正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举行。庭审中,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被告人管强(化名)没有压抑感,“觉得就像是谈话”。

“检察官妈妈”充满温情的公诉意见令管强感动:“你以前并无劣迹,这两次犯错都是青春萌动所致。希望再见你时,你已成为让父母放心、能自食其力的好男儿。”

听罢公诉意见,管强和旁听的父母都流下了眼泪。这是江西省检察机关积极建议法院实行“圆桌审判”,缓解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压力促其悔罪的一个镜头。

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别司法保护,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快速办理、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和未成年被害人同等系列保护机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冯祖强介绍说,截至目前,江西共有1个市院和17个基层院成立了专门未检处(科),另有57个院设立未检工作办公室,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要求,“一竿子插到底”,承担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案件具体办理和业务指导职责,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已由过去零散、自发状态,初步走向专业化、制度化。

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智告诉记者,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立足职能向前延伸、向后延伸,积极做好引导取证、社会调查、帮教预防等工作。

9月1日,乐平市塔前镇中心敬老院里,16岁的王阳(化名)坐在板凳上,和院里的爷爷奶奶们聊天,心情十分放松。可就在1个多月前,他还被羁押在看守所,没有家人看望,感觉前途一片茫然。

王阳7岁时父母离异,后随母亲改嫁。2011年母亲因病去世,继父家中生活困难,王阳便去外地打工,贴补家用。今年5月,他回乐平后和两名同学去网吧打游戏,钱花光了,3人便偷了5部手机,价值5200余元。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王阳系初犯,归案后明确悔过。可王阳的继父在浙江舟山出海打鱼,经济条件和管教条件都不理想,王阳无处可去,如果变更羁押措施,可能难以保障后续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于是,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并为王阳在塔前镇中心敬老院找到一个扶助岗位。该院以无逮捕必要为由,对王阳作出不批捕决定,交由敬老院管理人员监管帮教。

“涉罪未成年人应定期向所在部门或单位汇报思想和生活状况,检察机关则通过不定期走访考察,听取帮教单位人员意见,建立帮教档案,作为检察机关办案和教育参考。”乐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计新明表示。

李智告诉记者,2011年起,江西省检察院在全国省级检察院率先发布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年度报告;2012年,省检察院召开恢复重建以来第一次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今年,省检察院首次专门制定《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要点》,并将未检工作纳入执法办案考评。

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490名,提起公诉未成年被告人5416名。依法对92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295名未成年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批捕率、起诉率逐步降低,不捕、不起诉率稳步提高。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对涉罪未成年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捕率同比上升14.44%;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82%。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