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服务措施 发挥党建工作保障作用
辽宁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 赵宏伟
机关党建工作的目的用一个词概括就是“服务”。为检察队伍建设服务,保障我们的队伍廉洁公正;为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我们的各项检察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高满意率;为落实省委提出的发展蓝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辽宁省检察院把机关党建与创建“服务型”机关紧密地联系起来,强调在“服务”二字上下大力气。
首先,搭建四个平台,深化服务。搭建执法维权平台,深化岗位服务;搭建便民利民平台,深化公共服务;搭建检务公开平台,深化阳光服务;搭建帮扶助困平台,深化基层服务。通过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活动,使全院党员干部立足岗位,突出特色,成效显著。
其次,为基层排忧解难。省院党组成员都与下级院建立了联系点,经常入点调研,倾听意见,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受到市(分)院和基层院同志的好评。
再次,建立联系群众教育基地。在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夏家堡镇建立了辽宁省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地,组织各支部党员干警开展扶贫工作。既密切了检民联系,又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作出了贡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此给予充分肯定。此外,建立扶贫帮困对接工作机制。每年召开省院机关扶贫帮困对接工作会议,明确扶贫帮困任务、工作时限及标准,并把扶贫帮困作为创先争优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内容来抓,取得了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