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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通告全面收缴非法危爆物品 10月31日前主动上交可从轻

2013-09-23 14:04: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公安部发布通告全面收缴非法危爆物品

10月31日前主动上交可从轻

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危爆物品的违法犯罪线索,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危爆物品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近日制定发布《关于收缴非法危爆物品严厉打击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各类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各类危险化学品;严禁非法使用、私藏及邮寄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严禁非法携带爆炸物品和具有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等。

通告强调,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危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危爆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窝藏、包庇涉及危爆物品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市县公安机关将公布举报方式和奖励标准,对群众举报的涉及危爆物品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将及时组织核查侦办。公安部同时公布了举报方式:电子邮箱wbwp2013@sina.com和“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

(记者 李恩树)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