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群众调解纠纷,不是站在‘高处’对群众冷嘲热讽,而是要带着充分的谅解和理解,掏心掏肺、巴心巴肠地去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9月16日下午2点半,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老马调解工作室”内,调解员老马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下了这段话。几天前,他前往铜梁,为一个重组家庭成功化解一起复杂的经济纠纷,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将工作前移到一线、将问题发现在一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刘学普说,为进一步推动平安重庆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重庆市委、市政府以矛盾纠纷化解为工作主线,以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开展日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活动为工作着力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张响当当的“金字名片”
“老马”名叫马善祥,从事调解工作二十多年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总结出50余种调解技巧。在老马的眼里,没有调解不了的矛盾,调解失败更多是调解员知难而退、主动放弃,或者调解方法的欠缺和不适应。
“人民调解工作只有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真正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便于接受的方式解答和处理问题,才能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老马这样总结。
“对待人民群众,真情是第一位的。”正是基于这一理念,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成立“老马调解工作室”,马善祥带领调解员从涉及民意民生而群众办起来有点“头疼”的小事着手,积极为群众缓解困难、疏解情绪,及时收集反馈群众诉求。
为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使调解工作由“各自为战单打独斗”变为“联合作战重点突破”,“老马调解工作室”争取到街道支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工作力量、协调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矛盾从根源上化解。
如今,江北区观音桥街道的群众已形成一个习惯,无论发生什么纠纷,首先想到找“老马调解工作室”,许多单位遇到久拖不决的事情,也慕名前来邀请老马团队出面解决。“老马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成了社区居民最值得信赖的人,“老马调解工作室”也成为重庆市一张响当当的“金字名片”。
“老马调解工作室”扎实的工作,不但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极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公信力,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老马调解室”是近年来重庆市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在巩固传统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我们将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全市建立起了以区(县)级调解组织为龙头,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居)调解组织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点、线、面相结合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已有各类调委会13531个,其中区(县)级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3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003个、村(居)调委会10882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900个、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707个,基本做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为了将法律监督的触觉深入基层,将矛盾化解于基层,2012年,南川区检察院第二中心检察室对辖区乡镇各村社账目收支情况进行初步摸排,针对大观镇铁桥村龙川江河道整治占地补偿资金发放情况抽查结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纠正补偿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家门口来了检察官”。重庆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检力下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试点建立中心检察室、检务联络室等检察工作派出机构,在夯实检察工作基层基础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截止目前,全市11个区县院已建立起符合最高检“五化”要求的派驻基层中心检察室19个,检务联络室70个。 2012年至今年7月,各中心检察室、检务联络室就化解涉法矛盾407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557次、实施微罪不诉人员帮教389名、开展社区矫正监督3073人次,得到基层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为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重庆市委、市政府将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作为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作,与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多元化、全覆盖的矛盾预防化解体系,完善畅通、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并纳入社会管理的大格局。出台《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规定了调解组织的设立、保障等重要问题。制定《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调解体制,推动在行政调解任务重的部门建立行政调解室,在重点领域、行业、社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了调解工作覆盖面。
创新机制化解矛盾成效明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优势,最大限度、最短时间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疑难纠纷,重庆市在全市39个区县分别成立了由党政领导挂帅,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法院、信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县级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级人民调解中心) 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
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重庆市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保险服务等行业,相继出台了《重庆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重庆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设立相应专业调解组织,及时预防、调处、化解了大量不安定因素和一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衔接配合机制,重庆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公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在各级法院、检察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大力推行诉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衔接建立了非刑事案件调解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治安案件及时引入调解程序,防止民间矛盾激化,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机制的创新带来了明显的成效。统计数字显示,2007年以来,全市共调解医疗纠纷8491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59513件,劳动争议纠纷87733件,物业纠纷25174件,征地拆迁纠纷146254件,环境保护纠纷1510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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