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河北省第四次侦查监督会议上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今后将采取五条措施,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一是严格审查证据,强化监督制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从制度上遏制非法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二是健全完善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改进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方式,对于命案和其他重大案件实行“三个第一”:要求侦查机关在命案和其他重大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勘查,介入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三是严格落实调查违法和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凡经查证确实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的,该供述和证言应当坚决予以排除,并纠正违法;涉嫌犯罪的,及时将线索移送侦查部门。四是推进客观性证据审查运用工作。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基石的证据体系。五是严守审查逮捕的法定标准。既要防止纠缠细枝末节、人为拔高标准,造成当捕不捕,影响打击犯罪,又要坚持法定条件,防止带病批捕,造成冤假错案。
(记者 肖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