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几则与学校、学生有关的新闻使得“校园管理”再次成为舆论热议话题。这里,我们不妨按照学习阶段的先后顺序依次来关注这几件事情。
首先是高中阶段。有报道称,温州市一家高级中学给在校生发放了一份《德育工作协议书》及《附录》,其中规定,对于学生之间交往过密的行为,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学校将以特别严重违纪行为的名义予以处罚。另外,学生的违纪行为还有可能造成“违约”后果,还需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甲方已向乙方缴纳的学费、捐资费(代培费)等所有费用……”这一被称为“奇葩”的校规引来不少网友围观,各种质疑纷至沓来:怎样才算“交往过密”?“同性之间交往过密也算违纪”是否太过苛刻?学生违纪为何还要支付违约金?这是学校教书育人的良策还是“创收的新把戏”?
校方对此的解释是“想法是好的,但是措辞欠妥”,然而这类校规所折射出的问题似乎并非“措辞欠妥”那么简单。至少,它暴露了校方“以罚代管”的“懒政”心态和淡薄的法律意识。不少法律人士指出,这种损害学生权利的校规校制并不具有合法性,学校制定规章制度也应遵循法律规范和法治精神,不能随意凌驾于法律和学生权利之上。
事实上,近年来不时有中学的“奇葩”校规爆出,而校方总会以“一切为了学生着想”予以回应。但到底是“一切为了学生”还是“一切为了学校”恐怕还在两说。毋庸讳言,在升学率的压力之下,一些学校极易制定出极端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模式。“两眼一睁,开始竞争”、“不苦不累,高三无味,不拼不搏,等于白活”、“就算撞得头破血流,也要给我冲进一本线的大楼”……这些电影台词或许有些夸张,但却从某种程度上真实再现了“中国式高考”的惨烈程度。在某些时候,现实甚至比电影更残酷。
近日,江西临川一名高三学生将其班主任割颈杀害的消息令舆论震惊。据通报,这名学生正是因为不满老师的严格管理才动了杀念。有专家分析,造成这起悲剧的原因之一就是事发中学(号称“超级中学”)过于重视升学率,进而将竞争压力转移给老师,造成部分老师急功近利,对学生的管理只看结果不论方法。因此,对于这起血案,除了要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外,恐怕还应追究事发学校的管理责任,否则悲剧还将重演。
“十年寒窗苦读,一朝跃至龙门”。对于熬过了高三炼狱般生活的莘莘学子来说,大学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天堂。然而,东莞某高校新生金榜题名的欣喜却很快被一纸“自杀免责协议”给冲淡了。虽然校方宣称该协议类似“温馨提示”,但外界非但读不出丝毫温馨反而读到了各种冷漠。与上述温州某中学的“奇葩”校规一样,这样的免责协议不仅与现代教育精神不符、缺乏人文关怀,从法律上讲也是无效的。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校方出此“下策”似乎也是无奈之举,但无奈不意味着就能无视法律。与“自杀免责协议”相比,普法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以及生命教育都更适合成为迎接大学新生的第一堂课。(仝玉娟:正义网传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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