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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将面临诸多因利益调整引发的问题,法学学生应该用自己学到的知识,通过自己的研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为中国法治建设建言。学法律的人天然要去推进治国理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吉林大学终身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张文显:
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创新法学理论的成果,将丰富法律知识体系,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识;将丰富法律理论体系,对各个学科的核心理论提出新观点;将提高法治话语体系,有助于在国际学术交流中发出中国自己的声音。
记者 余飞
突至的秋雨让一次合影显得有些仓促。尽管如此,却没有影响法学导师和硕博英才愉悦的心情。
今天上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颁奖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的学术报告厅举行。
没有铺张的排场、繁琐的议程,这场颁奖仪式却有另外一种隆重——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等法学大家的矍铄、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获得者的精气神儿,远胜过鲜花、红毯。
在气氛之上,我们更能从“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学术氛围中,感受到几代法律人对法治信仰的追求。
“繁荣法学研究、培育法学新人、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民族复兴”,是设立“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宗旨。可以预见,在这样具体而明确的标准下,法学硕博英才将成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法学理论创新需要一股活力
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的一隅,并排着几栋建于上世纪的三层小楼,校长黄进的办公室在其中一间。透过校长办公室的窗户,入眼的是几棵茂密的大树,尽管已是秋季,浓浓绿意仍未从枝头褪去,仍有一股蓬勃之气若隐若现。
或许因为抬眼便可摄入这满是生机、活力的绿色,一谈及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黄进所说的,就是法学硕士生、博士生的活力,尤其是学术活力——设置“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就是为了鼓励法学硕士、博士在传承、借鉴的基础上,提升研究能力,创新法学理论。
创新,在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所评出的成果中尤为突出。
一篇题为《WTO争端解决机构的造法》的论文,在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评选中,收获赞誉不少。
评委专家认为,WTO争端解决机构的造法现象是WTO法领域兼具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课题,它是国际学术界的前沿问题,而中国学术界对这个问题还没有系统的研究。而《WTO争端解决机构的造法》这一成果在学术上进行了一定的集成创新。
“是否有学术上的创新,是这次研究成果评选的一个重要标准。”在一场会议的间隙,吉林大学终身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张文显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他说,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伴随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进行制度创新。这就要求法学界解放思想,尤其要鼓励法学硕士生、博士生敢于创新。
“法学理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国外优秀法律成果的吸收、借鉴,另一个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考。”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说,年轻人思维活跃,应当鼓励他们去思考、去创新。而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一个重要方式就是让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写论文,评奖是一个鼓励手段。
在“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之前,中国政法大学还设有“钱端生法学研究成果奖”。“‘钱奖’主要针对的是教学研究人员,而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评选对象则是学生,这种变化是推进法学事业的一个重大措施。”张文显说。
法律人天生应关注法治实践
“当前,中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已经进入到深水区,也是社会矛盾频发的时期。如何整合市场、社会、国家等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不同治理机制的功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是各方都很关注的问题,也是本文的出发点和中心命题。”
这是“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二等奖成果《社会法治理机制的提炼与检验》的简介。这一研究成果的作者、北京大学法学院2011级经济法学博士生张东,从“十二五规划纲要”及法律变迁角度,提炼社会法治理机制,进而论证社会法治理机制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价值。
对于这一研究成果,专家评委意见是:“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对社会法治理机制的学术提炼提出了迫切要求。因此,本文选题具有较为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
“此次评选的一个重要学术导向,就是倡导、鼓励研究生、博士生增强问题意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张文显说,这一要求从宏观上讲,是关注中国法治建设的理论;从微观上看,是引导硕士生、博士生关注法治政府建设、刑事诉讼制度完善、物权法等等。“最重要的,就是让硕士生、博士生瞄准法治建设前沿问题,提高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识”。
在汪世荣的印象里,此次获得二等奖的《涉案财产没收程序如何经受宪法拷问》,是一篇让人记忆深刻的成果,“因为它关注的就是法治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目前法学研究与现实有距离,没有针对性。引导学生深入司法活动、深入司法实践,通过调查研究、学术思考,对实际问题提出建设性方案、建议,是非常有意义的。”汪世荣说。
“预防刑的实际效用”、“商标法的价值构造研究”、“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推理及其规则”、“微博问政的规范化研究”、“刑事和解事实观”……在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所评出的成果中,囊括了涉及方方面面的法治实践话题。
“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规则,这些规则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触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法学学生应当用自己学到的知识、用自己的研究,给各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方案,为法治建设谏言。”黄进说,“学法律的人天然要去推进治国理政。”
培养一支法治建设生力军
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之关键,在人才。鼓励学生研究法学理论、引导学生关注法治实践,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培育推进法治建设的人才。
“现在的法学学生,是将来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支很重要的力量。”汪世荣说。
黄进深谙法治人才培养之道:法治建设在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其中关键在人。法学教育培养的人,将成为法律人,他们应该有高尚的法律道德、过硬的法律知识、较强的执法能力。因此必须提高法学人才的培养质量。
五维人才,是黄进所追求的一种人才结构。“所谓五维,即品德、学识、才能、智慧、体魄。”黄进掰指数来,“这五维相辅相成,互相支撑。对于人才而言,品德自不必多说;学识和才能非常重要,尤其是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这需要学生通过探究式的学习来提升。而且,学与思、学与用必须结合,这也就是说学识和才能是互相支撑的;而对于智慧,人才应该是敏捷、智慧的,这样才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体魄的重要性也是毋庸多说的。”
“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是对法学硕士、博士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评选,黄进认为,学生在进行学术研究、写作一篇论文时,就是对五维人才结构的一种锻炼:学术研究不能弄虚作假、必须实事求是,这是对学生品德的一个考验;发现学术问题考验的是智慧;对问题做分析、探究,则是对学生学识、智慧的提升,而整个研究过程、写作过程其实就是对创新才能的培养;至于体魄,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如何完成工作量大的学术研究?
在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所评选出来的法学成果中,不少都是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全面对比分析而来:此次获得一等奖的《预防刑的实际效用——以司法解释和判例的数据对比分析为视角》,其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田刚对1997年至2012年全部刑法司法解释和817份刑法判例进行了实证研究;此次获得二等奖的《通奸除罪化思维于台湾司法实务之实践——以高等、地方法院近年相关裁判为中心》,其作者、台湾中正大学2010级刑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林慈伟,对我国台湾地区2002年以来法院作出的1800余份刑事判决书进行了归纳整理,进而提炼观点。一次公平公正的切身体验
尽管黄进希望参加此次评选的学生有淡定的心态,“获奖与否并不重要,重在参与准备的过程”,不过在这些学子眼里,脚踏实地的研究固然不可缺,他们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成果能获奖。在这份期待中,他们最关注的,当属此次评选的公平、公正。这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对公平、公正的一次切身体验。
获得此次“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一等奖的武汉大学博士于连超说,评选的每个环节都能从网站上及时查询,可以从此次评选的过程感受到较为浓厚的公正、透明气息。
“此次评选各项工作有据可依,科学规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任肖宝兴介绍了此次评选的流程:中国政法大学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选办法》,成为开展“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基本依据。为做好此次奖项的通讯评审工作,“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组委会办公室建立了评审专家库,由国内著名大学推荐的知名专家学者300余人组成,并从中抽取评审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参评成果的初评工作。6月30日至7月14日,初评以匿名通讯评审方式进行。8月17日,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审委员会对进入复评的前48名的49项成果进行了评审,通过主审专家介绍和四轮无记名投票,产生了首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获奖成果32项。复评会议结束后,组委会对评出的拟获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周:自2013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示期满,未接到相关异议,32项成果全部通过公示,经组委会确认成为最终获奖成果。
对于这样的评审过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此次评审很注重程序的公正性,可见组委会在评奖公正性上下了一番工夫。
张文显的评价则是,评奖过程规范严谨,结果具有很高公信力。
在这些赞许之上,不少法学专家希望这一奖项能够持续办下去,吸引更多的法学硕士生、博士生醉心于法学理论研究创新、投身于中国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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