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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恶搞 莫把秩序搞乱

2013-09-17 08:56: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贵州遵义一名18岁少女把男友躺在地上的照片配上文字说明在微博上进行发布,称“居民住房内发现一具男尸,目前警察正在现场侦查,详情请看今晚直播遵义”。9月14日,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其处以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不少年轻网民对贯彻着娱乐精神的网络恶搞乐此不疲,甚至当作一种反讽和解构的艺术形式,这种新型文化产物其实就是现实中的“玩笑”搭载了网络载体。寻求娱乐、渴望被关注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不要拿公共秩序开玩笑。

  任何自由都有其相对性,网络恶搞也应当被限制在一个圈内,它限定了你玩笑能开多大:在圈内,你自娱自乐,博君一笑,均无伤大雅,可一旦逾越了这个界限,捅出圈外,就要受到惩罚。这个圈,就是公共秩序。

  一旦人心惶惶,人人自觉有置身于危险的可能,就无法建立和谐稳定的公共秩序。西方言论自由理论中有一个“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典型的例子就是不能“在电影院里妄呼起火而引起恐慌”。与此类似,该名少女在微博这样一个网络上的公共场所中谎称某居民住房内发现男尸,一样会引起附近居民的恐慌,同时造成了警力资源的无端浪费。这已经是对公共秩序的一种破坏。

  网络是个放大镜,也是一个无底洞,一个谎言会扩散成一片谣言,一段恶搞引起一片恐慌,每个人都应把握好尺度,别把秩序搞乱。近期“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划清网络言论权责边界,意义亦在于此。(李义山)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