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贵州省法院正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治理活动。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是省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完成“四个一”工作: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以上海高院赵明华等四名法官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在全省法院干警中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增强廉洁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开展一次专项督察。组织开展一次以规范司法行为和强化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察,集中整治工作“庸、懒、散、慢、浮”和对群众“冷、硬、横、推”现象,敢于动真碰硬,解决实际问题。
开展一次党性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到本辖区域就近的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一次党性教育,重温党的优良传统,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
开展一次案件评查。要组织一次案件质效评查。重点评查案件审理过程是否规范;案件法律文书是否存在瑕疵;案件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超审限的情况。要对症下药制定有效措施,促使审判质量明显提高。
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使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更加牢固,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努力实现习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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