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充分保护涉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围绕五个方面妥善处理涉农案件。截至今年9月中旬,该院共受理各类涉农案件655件,现已审结615件,结案率达93.9%,调解率达86.6%,减、免、缓交诉讼费7.6万余元,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便民”。在辖区5个基层法庭辖区设置巡回办案点,现场开庭、就地调解,为群众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对涉农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让其感觉到咨询满意、指导诉讼到位、立案服务得体。
“快审”。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农案件,尽快立案,并将受理的案件及时移交审判庭,对于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对个别复杂的案件需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法定举证期限届满后即开庭审理,及时审结。
“重调”。对涉及农村中的婚姻、赡养、继承等案件,注重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进行调解,耐心给当事人讲法律、说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避免矛盾激化,保持社会稳定。
“妥执”。积极探索执行新举措加大执行力度,对经济困难的农村被执行人,无法一次全部履行义务的,采取分期、分批执行,暂缓分期执行,暂缓执行办法,适时安排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或让其提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人作担保,以真情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帮扶”。即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打官司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减、免、缓交诉讼费,涉及农村“五保户”一律免收诉讼费,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真正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打得起官司。(夏邑县法院 李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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