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四落实、两强化”,常抓不懈。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种培训班6期,组织业务测试2次;组织开庭观摩16次,使干警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推动队伍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四落实”:一是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岗位职责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个人工作目标、措施及应负责的责任,围绕责任制的落实,干警结合述职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自我对照检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目标在岗位上得以实现。二是落实干警学习制度。干警理论学习时间每周1天,星期六上午集中统一组织实施。三是落实部门述职制度。各部门每月述职一次。具体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学习情况、遵规守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完成任务情况以及下步打算。四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不断提高同志们的政治、经济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真心爱护和关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两强化”:一是强化错案确认职能。对进入再审的案件,无论改判与否,均由审判监督庭分析原审办案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重点找出原审错判的原因,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二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判前释法、辨法析理、判后答疑和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夏邑县法院 李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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