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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调对接”探索联动化解矛盾新模式

2013-09-17 10:42: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长期以来,有难事打110,已成为老百姓的习惯。于是,邻里纠纷、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债务纠纷、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等,本可通过人民调解等渠道解决的矛盾纠纷有不少涌进了派出所。可派出所警力有限,这些纠纷如不及时调处,也会酿成大事,群众还会投诉公安机关不作为。为此,徐州市探索出一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全新模式——公调对接,联动调解。

    今年以来,徐州市公安局与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指派100名专职调解员进驻市区44家公安派出所,同时在全市240个社区警务室各派驻1名调解员,形成“1+2+1”(1名驻社区公安民警、2名辅警、1名专职调解员)的工作模式,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联动调处和前置延伸。

    据统计,自5月下旬专职调解员正式进驻主城区44家公安派出所以来,共受理案件1690件,调处成功1642件,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得到了徐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对此评价说,徐州的这一做法完善了大调解工作体系,找准了发挥职能服务群众的突破口,将公安执法公信力和司法行政亲和力有效结合,实现了“公调对接”由点到面、由疏到密、由虚到实,是司法行政部门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工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创新实践。

    搭建平台

    变上门求助为主动调解

    陈建军和丁艳是驻鼓楼区丰财派出所的两位调解员。上任伊始,便主动化解了一起派出所受理的积案。

    2012年12月5日,在白云夜市吃饭的张晨枫和朋友打架,用啤酒瓶误伤邻桌的张文清,造成其头部受伤并缝30多针,经鉴定为轻伤。派出所多次调解,但双方就医药费等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后来在两位调解员的倾力调解下,一场长达半年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张晨枫的母亲向张文清赔礼道歉,并于10日内一次性赔偿张文清5万元。为了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双方申请了司法确认。

    去年12月,徐州市公安局和司法局在反复论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行司法所调解人员派驻公安派出所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良性互动和有效对接,深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质效作出部署。

    今年5月,按照每个派出所不少于2名调解人员的标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方式,徐州市司法局在全市44家派出所选派了100名善于做群众调解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语言表达和文字笔录能力的驻所调解员,并以此为突破,又在全市232个社区警务室各派驻1名调解员,实现“公调对接”由点到面、由疏到密、由虚到实的全覆盖,切实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

    “驻所调解员同时具备人民调解员的亲和力和司法机关的诚信度,通过专职调解员进驻派出所合署办公的模式,变坐等群众上门求助为主动跟进调解,有效拓展了调解案源。”徐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孙建友说,公调对接这种新的调解模式出现后,过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被动管理的情况得到极大改善,驻所调解员主动服务,通过与基层公安接警信息的共享,主动上门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已成功调处1642件案件,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 

    调防结合

    变事后调解为事先调解

    6月底,云龙区新生派出所频繁接到宣武市场业户的报警电话,反映“长安物流”经营者拖欠业户代收货款,现在已经联系不上。考虑到业户情绪激动,人员多,处理不好就有可能造成群访,派出所干警立即收集相关证据,驻所调解员则立即登门,做好业户的思想工作。

    此次涉案业户共80余家,涉案金额十余万元,驻所调解员郑庆文、黄厚娟、张成浩苦口婆心对业户们分别进行安抚,使业户情绪稳定了下来。他们随后联系到经营者高某家属,经劝说,高某的哥哥表示愿意代为还款。此后,驻所调解员多次电话提醒高某还款日期,又通过短信和致电的形式一一通知业户前来领款。截至7月4日,80多名业户均得到货款,一起可能发生的大规模群访得以化解。

    “‘公调对接’机制从公安110接处警中第一时间剥离一般性民事纠纷,专职调解员同步介入,变事后调解为事先调解,避免了社会矛盾的积聚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徐州市司法局局长刘宏方说。

    长期以来,很多非警务纠纷走进了派出所,公安民警不得不分心处理这些本该司法调解解决的问题。而一些老百姓认为公安机关化解矛盾纠纷有不作为现象,对公安机关产生怨言与误解,再加上公安调处矛盾环节多、程序繁、耗时长,矛盾化解滞后,很容易增加不和谐因素。据统计,徐州市110每天接到的热线中,近80%都属于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而这属于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范畴。

    “公调对接”机制实施后,驻所调解员在110接警后的第一时间对符合调解范围的案件进行调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整合资源

    变各自调解为联动调解

    6月13日,88岁老人张锡官和58岁的张志勇来到泉山区火花派出所,请求主持公道。民警了解情况后,带他们来到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驻所调解员祝剑飞、曹娜赶紧将两位老人请入室内,细细询问事情经过。

    原来,张锡官与张志勇系父子关系,张锡官退休之后一直与儿子一起生活,老人将自己的工资本与身份证交于儿子保管。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发生争执,并互相辱骂。现老人要求去养老院生活并要求儿子返还自己的工资本与身份证。儿子表示归还可以,但是以后老人的生老病死不再过问,要求断绝父子关系。

    在充分了解情况之后,驻所调解员一致认为让老人去养老院生活是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案。经调解,老人同意将自己的工资本交由儿子保管,儿子每月给父亲500元零用钱并缴纳养老院的相关费用。父子二人重归于好,张志勇搀扶着老人离开了调解室。

    据介绍,公安派出所接处警与驻所调解员对接实行“公安派出所先期接处、再移交驻所调解员”的形式,即公安110接报各类矛盾纠纷后,派出所出警单位应派员先期赶赴现场处警,较为简单的纠纷现场调解结束,做好调解记录;纠纷较为复杂、当场调解有一定困难的,出警人员应判明纠纷性质后分别作出处理。对应由人民调解员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出警人在开展必要的先期处置工作后,移送给派驻人民调解员受理、调处。

    据徐州市司法局分管公调对接工作的副局长黄学武介绍,110接报矛盾纠纷后,驻所调解员可随110出警民警或自行直接赶赴现场,对应由人民调解机构受理但现场一时难以调处结束的,出警民警在配合人民调解员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后,现场移交或由人民调解员直接受理。对派出所移交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人民调解员会及时将调处结果反馈至派出所。(特约记者 袁 诚 王应举 记者 施为飞)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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