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16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国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在会上强调,要把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纳入平安建设总体部署,切实履行综治组织职能,加强组织协调,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用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等成果,推动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深入开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决遏制重大爆炸案事件多发势头,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2000年以来,我国爆炸犯罪案件持续大幅下降,由2000年的4047起下降至2012年的162起,年均下降22.9%;今年1至7月,共发生爆炸案件82起,同比下降26.1%。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爆炸案件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但是,近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爆炸案件、事故,暴露出当前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会议要求,这次大检查大整治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做到“五个坚决”,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危爆物品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危爆物品单位,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的单位,坚决依法处理、关闭取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明指出,要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为重点,严格落实大检查大整治的各项措施,切实堵塞漏洞,严查源头隐患、运输安全隐患、储存使用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公交工具安全隐患。要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把面上整治与源头管理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建,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防范重大爆炸案事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对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各环节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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