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已下发《关于加强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年底前,省、市、县三级均需开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平台”)并联网互通。而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将在9月底完成平台建设开通。
平台已在部分市试点
据相关人士透露,该平台已在部分市试点运行,此次全省性规范文件的下发,将加强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主体的联管,防止出现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两法衔接平台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进行行政处罚后的一定时限内,必须在平台上予以记录,而同级检察机关通过网上动态监督,一旦发现有合乎立案标准的案件没有移送,就可以马上监督其移送案件、立案侦查。
行政执法遇难题可咨询检察等机关
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在一些行政执法问题背后,可能存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但“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于罪与非罪、此罪还是彼罪的认识模糊”。据了解,通过两法衔接平台,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遇到类似案情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咨询,受咨询机关应当予以回复。《意见》还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机制。检察机关可根据需要,召集联席单位成员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讨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中的重大问题。(南都 省检宣)
·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 邀请检察官上“预防课”
·山西太原民营消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河南襄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
·徐州:行政执法成“权力黄牛”渗透重灾区
·城市管理必须变“行政执法”为“服务”
·行政执法中收集的言词证据不可直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