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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反贪紧盯大要案

2013-09-14 16:20: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新友 朱香山 通讯员李留松) 今年以来,广东省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正厅级)、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正厅级)、茂名市原副市长李观来(副厅级)等一批官员涉嫌受贿,相继被依法查处。这几起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案件,均是广东省检察院查办的。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是广东省检察机关的共识。广东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陈武介绍,该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不放松,今年以来,仅广东省检察院就立案侦查受贿大案要案18件18人。

    在省院的示范效应下,广东省检察机关今年查办的大要案所占比例进一步提高,今年前7个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197件,要案103人,占立案总数的九成以上。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正厅级),韶关市原副市长尚伟(副厅级),从化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郭清和(正厅级)等一批官员因涉嫌受贿或贪污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谈及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取得的成绩,陈武认为,最大的经验在于措施得力。省市两级检察院加强对下级院办案工作进行动态掌控,注意了解查办重点领域、新领域案件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办案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排查筛选一批重大案件及线索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及时跟踪掌控办案进度,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办案形势的分析研判,针对地区差异实行分类指导,及时召开办案工作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体制机制建设在办案中也彰显威力。广东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省市两级院反贪局领导挂点督导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问题专题调研制度;建立外部干预执法办案情况登记备案和通报制度;探索侦查机制体制建设,总结完善广州、惠州等地市将预防、举报保留在反贪污贿赂部门统一协调管理机制;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案件公共信息查询平台建设等。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