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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即将启动“法治石景山”创建活动

2013-09-13 14:13: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2008年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2012年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北京市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这项活动是“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全区民主法治进程的有效载体。开展“法治石景山”建设工作,有利于优化全区法治环境,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石景山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全国普法办、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石景山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了深入调研,在充分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开展法治石景山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是目的意义;二是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三是主要任务;四是方法步骤;五是工作措施和要求。

    按照中央和北京市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法治石景山创建活动按照“启动部署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2月)、“基础建设阶段”(2014年1月—2014年5月)、“具体实施阶段”(2014年6月—2014年9月)、“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四个步骤进行。

    2015年以后,提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石景山建设意见。通过建立健全各种长效机制,将创建成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法治石景山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关于开展法治石景山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经区政府副区长刘亚泉同志审阅后,8月27日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9月2日向区委常委会汇报,根据讨论结果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已于9月9日由石景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

    石景山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