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并肩携手,心贴心传递,手把手引导群众参与社会化管理,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以实际行动践行“民生为本、执法为民、激情干事、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倾力强化和创新社会化管理,进一步筑牢了平安榕江“防火墙”。
坚持打防结合,着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榕江县重拳出击,强化“打”的力度,认真开展“雷霆行动”、“网上追逃”等专项行动,高压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抓获团伙成员36人,全县治安混乱部位和重点场所得到强力的治理,社会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多措并举,拓展“治”的深度。通过宣传发动、入户调查、走访群众、排查登记等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对“两高”建设工地和工业园区、东滨江大道、滨河路等重点工程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先后出动警力3000多人次,警车600多辆次,侦破“两高”沿线刑事案件90起,查处治安案件123起,扣押作案车辆12辆,打击处理102人,为“两高”建设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同时,投入100多万元,建立了“美沙酮”维持治疗中心,对吸毒人员实施“美沙酮”替代维持治疗,通过心理咨询、帮扶教育等手段,有效提高了吸毒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和自控能力。
建立网络,深化“防”的强度。投资3000万元建成“天网工程”,街面、主要路口和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防控体系从县城向农村,从重点单位向基层学校延伸,切实提高了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从公益岗位招聘100名协警,充实公安治安巡逻的力量,分批分时段分片区进行包干巡逻,形成遍布城区的24小时街面巡控网络。
坚持源头治理,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县委、县政府始终秉持“谋划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思路,提前介入做好群众工作,将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建立县、19个乡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在村建立了综治维稳安全工作站,使综治维稳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始终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调度,每月一分析的“三个每月”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展开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和倾向性问题。
建立流动台账,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行管理,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矛盾纠纷,一名调处领导,一套调处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时限和“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上访人不息访不放过的要求,逐级落实调处化解工作责任,逐人逐案落实包信息掌握、包人员稳控、包思想疏通、包政策落实、包息诉息访的“五包”措施,坚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全县开展了“领导大接访、带案大下访、矛盾大化解、促进大和谐”活动,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工作在一线,民生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纠纷调处在一线,服务人民群众在一线的“四个一线”法,把党政领导分管工作、接访下访时间、地点和形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宣传,形成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主动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全县上下积极行动,采取“预约走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方式开展群众工作。近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共接访群众2958人(次),化解历年信访积案169起,省州领导带案督办的46起信访案件化解100%,一批批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得到化解和处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不断探索拓宽维护民权渠道。成立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大力开展“和谐司法促进和谐”活动,县法院创建了民歌法庭、QQ法庭和110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0余起,结案率达到100%,得到省委和中央政法委领导肯定,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基层法院。
坚持制度创新,着力构建维护稳定机制体系
榕江县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所有重大社会决策的出台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事前张榜公告,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和矛盾纠纷处置化解预案。
建立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维稳联席会议,对突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交办,及时通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交流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制定化解措施,随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
建立维稳约谈工作机制。为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切实增强项目施工单位的维稳责任意识,落实维稳工作措施,对在建或拟建的重点工程、项目、重大建设、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县委书记、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在项目工程实施前都要约谈项目负责人,签订维稳责任书。
建立群体性事件缓冲机制,减少流血事件发生。矛盾纠纷发生后,双方主管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矛盾发生地,力避矛盾双方进一步激化,迅速建立矛盾纠纷缓冲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乡镇政府的提前介入作为矛盾纠纷缓冲区的着力点,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疏导民愤、化解民怨、舒畅民气,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通过四个“维稳”长效机制的建立,实现了3年来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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