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先后受理了市城管执法局申请拆除违法广告设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件。为此,海陵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进行审查,在最短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并移交执行局执行。
据介绍,近年来,城市违法广告设施案一直居高不下,禁而不止。既有专业广告公司逃避监管未经批准建设,也有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厂房和土地私自建设。其根本原因就是违法广告设施可以获得超出正常利润的暴利。这种做法既严重扰乱了广告设施市场管理秩序,也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
记者了解到,以前这方面的执法权是法规授权的,现在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必须由法律授权,否则不能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于是,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并向法院申请执行。(记者 翟敏 通讯员 张金红)
·江苏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揭晓
·江苏南京裁定首例省环保厅非诉执行案
·江苏: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江苏南通开发区法院成立8年无违法违纪
·江苏常州武进45名民警在所住社区义务巡逻
·江苏淮安开展“最美人民法官”新闻宣传
·江苏淮安开展“最美人民法官”新闻宣传
·江苏警官学院110位职工获“公安教育奉献奖”
·江苏南通开发区法院举办书记员职业技能大赛
·江苏泰州检察院:找瑕疵防冤假错案
·江苏南通消防支队主动转变职能
·江苏宿迁法院在服务经济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