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就是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通过履行职能为人民服务”;“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群众立场、群众路线、群众感情不能丢”。对人民法院来说,走群众路线不仅是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破解工作难题的锐利武器。
把握群众需求是前提。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只有准确把握群众的司法需求,才能在服务群众上做到“有的放矢”,服务到点子上。经过认真分析梳理,笔者所在法院发现西工区作为中心城区、商贸大区,与以农业为主的县相比有较大差别,突出表现为案件数量不断攀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随之而来的,就是服判息诉率不高,执行积案较多,涉诉信访压力大。这些都是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重要原因。在法院编制无法持续增加的情况下,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根本出路就是走群众路线。只有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发动、依靠群众,把大量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当地,才能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从而使审判工作提速增效。
充分依靠群众是关键。“人之命在元气,国之命在人心”,司法的根基在人民、植根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推动者,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只有充分相信群众,放手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参与,才能使司法活动拥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无往而不胜。我院形成了整合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两员合一、诉调对接”的管理模式,进而延伸为“法官+两员+社区”的工作模式,编织化解矛盾纠纷的大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后,“两员”对被执行人的信息掌握全面,配合法院找人迎刃而解。在得到区委、人大等部门的肯定之后,我院联合区司法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两员合一”管理办法》,从现有人员中遴选“两员”65人,派驻到各个社区(村),全面延伸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触角,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
真心服务群众是根本。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最终要落脚到服务群众上,让人民群众打官司更加便捷高效,从而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院规定“两员”的主要职责,除了在法院参审案件外,主要就是深入社区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指导群众参加诉讼,协助法院送达和执行。为使“两员”常驻社区,我院协调各个社区提供一间办公室,作为诉调对接工作站,确保群众能够随时找得到人、说得了事。法官可腾出更多时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清理未结诉讼案件和执行积案。今年上半年,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3%,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达100%,没有产生新的信访案件。
群众满意是检验标准。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群众满意是最终目标,也是检验标准。我院实行的“两员”模式,架起了法院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既方便了群众诉讼,也缓解了案件持续增加带来的审判压力。正如一位群众所说,“现在找法院办事容易多了,在社区里就能解决问题。”同时,“两员”常驻社区,带动和培养了一大批调解骨干队伍,形成了“带不走”的调解能手,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通过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两员合一”的实践,我们感到了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实在性、管用性。只要认真践行群众路线,选准工作载体,把工作抓到点子上,就能达到转变作风、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赵耀武 作者系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院长)
·坚持用群众路线统揽法院工作
·房山法院河北法庭以群众路线为指导规范巡回审判工作
·山西大同市委政法委为群众路线教育“预热”
·山东青岛边检举办贯彻群众路线演讲比赛
·哈尔滨:“八个一”推进群众路线教育
·中央直属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情况综述
·中央直属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情况综述
·安徽:践行群众路线 推动监狱事业科学发展
·吉林省检察院:走群众路线从实话实说开始
·河南检察院:大检察官为干警辅导群众路线
·甘肃召开贯彻群众路线弘扬翟树全精神座谈会
·青海检院举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