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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忘的电影

2013-09-11 10:43: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最难忘的电影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宋萍

法律题材的电影很多,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十二怒汉》。它是一部拍摄于1958年的美国黑白电影,通篇就是一个场景:12名陪审团成员在一间会议室内讨论并决定一项谋杀罪是否成立。

谋杀案的被告人是一名18岁的少年,死者是他的父亲。法庭上提供的证据极具说服力:住在楼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驰的列车窗户,看到了被告人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人高喊“我要杀了你”及倒地的声音,并从门缝中看到被告人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人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而被告人声称从深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影片名也说不出来。

案件看似“铁证如山”,进入陪审团评议后,在11名陪审员已经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8号陪审员仍然心存疑问,他说服其他陪审员重新评估各项证据存在的其他可能性,提出了“合理怀疑”:飞驰的列车以及晚上不戴眼镜对妇女视力的影响;火车噪音对楼下老人听力的影响;少年当时的处境是否有心情看电影并记住电影细节;特定作案工具对作案手法的要求……经过讨论,11个陪审员被一一说服,最后,基于“合理怀疑”得出了这名少年无罪的一致意见。

少年是否杀人并不是本片的重点所在,影片聚焦的关键是能否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就轻易认定一个人有罪。虽然美国的司法制度与我国不尽相同,但影片所反映的法律精髓——“无罪推定”和“排除合理怀疑”是共通的。当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个人犯罪的情况下,就要认定他无罪,这是对公平正义的解读,也是对人权的尊重。影片中的12名陪审员战胜了偏见、迷茫和轻信,最终作出了理性的选择,这是这部影片最打动我的地方。

普通人尚且如此,我们作为检察官,作为法律人,更应该用理性、平和的态度去执法办案。当别人的自由与生死掌握在我们手中时,正如在影片开头法官对12名陪审员所说:“这是一项沉重的责任。”唯有以心存敬畏、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去对待,才无愧于我们胸前的检徽。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