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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卧龙区法院“四举措”推进立案预登记工作

2013-09-10 18:47: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构建诉调对接机制,今年以来,河南省卧龙区法院创新机制,在立案环节实行立案预登记和诉前调解制度,力争在快速化解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的同时,又缓解了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压力,达到三方共赢。

    狠抓队伍。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活动和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紧密结合实际,狠抓司法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确保司法廉洁。

    合理分流。该院实行预登记和合理分流制度,使大多数纠纷以委托调解形式由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调解,不宜委托调解的,由法院各业务庭室调解。

    做好衔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且当事人双方同意诉前调解的,立案庭做好案件预登记台帐后即行调解。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除依法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外,可以依当事人的要求制作调解书;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及时立案受理。

    注重培训。调解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调解工作的成效。该院十分注重对社会法官及部分民调组织成员的培训工作,一方面专门抽调调解能手和资深法官组成培训团,对其进行轮训;另一方面通过巡回审理,邀请社会法官等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李铮)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