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昆明铁路局昆明车辆段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某等三被告人盗窃大米一案。
下午2点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开始,能容纳一百二十多人的会议室座无虚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经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法庭查明:杨某某等三被告人分别于 2013年3月16日 、17日,驾车到大理东火车站货场,两次盗窃大米71袋,共计1775斤,经鉴定,被盗大米价值人民币8845元。整个庭审历时2个半小时。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合议庭决定择日进行宣判。
法庭审理结束后,合议庭的三名法官与前来旁听的人大代表、职工群众进行了“以案说法,以案析理”的互动。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以案析理、以案释法,使现场旁听的每一名群众得到了充分的教育。昆明市官渡区人大代表、车辆段职工杨师傅说:“我工作二十多年了,今天还是第一次现场旁听庭审,法院这样的做法很好,很接地气,希望以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我们车辆段是一个检修机车车辆的大工厂,修理、更换的材料很多也很有价值,我们要加强对全段职工特别是年轻职工的法制教育,杜绝违法违规的事情发生!”一位旁听群众说:“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法庭审理,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过。今天的庭审对我很有启发,也让我更敬畏法律,我们都知道偷东西是错事,但不知道偷1千元就构成犯罪,就要被判刑。我要回车间去,好好给我的工友讲一讲。”
此次“阳光司法”活动,是昆铁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昆铁法院将不断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