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平谷检察院与区法院会签《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工作细则》

2013-09-09 13:06: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工作,依法指控犯罪,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提高司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平谷检察院与区法院会签了《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工作细则》,就公诉人提请证人出庭的案件范围、庭前准备、庭审程序、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一是明确了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范围。公诉人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包括:被告人、辩护人提供了可能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人;控方证人提供了与侦查起诉阶段证言不一致的证言。但出现证人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交通极为不便的、因特殊的工作性质不便出庭的等情况时,公诉人可不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庭以书面证言作为定案依据。

    二是明确了证人出庭作证的庭前准备工作。公诉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出庭作证申请书》与起诉书等一并移交人民法院,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的依据和理由,并详细注明出庭作证人员的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当人民法院同意公诉人提出的作证申请时,公诉人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作询问提纲、辩方提问预测应对方案,确保取得良好的出庭效果。

    三是明确了公诉人开庭询问证人的程序。对证人的发问,应当针对证言中有遗漏、有矛盾、有争议或者表述不清的内容,并重点围绕与定罪、量刑紧密相关的事实进行。辩护人对证人的发问与本案无关或者进行诱导性询问以及其他不当询问可能影响陈述或者证言的客观真实的,公诉人可以提请审判长制止或者提请对该项陈述或者证言不予采纳。当多名证人对同一事实的陈述存在矛盾需要对质时,公诉人应建议法庭传唤有关证人同时到庭对质。

    四是明确了对出庭证人的经济与安全保障措施。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给予补助。公诉人应对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商请公安机关共同采取措施保障出庭作证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或者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训诫。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浅议“证人出庭作证”对反贪工作的影响
·辩方证人出庭作证也要得到有效保障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宁夏石嘴山首审证人出庭作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