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检察改革进入深水区,基层院必须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使命,高度注重检察基础工作,通过创优创新整体推动科学发展,解决案多人少、干警素能、执法理念等具体问题。
领会精神 彰显高度
深刻领会修改后两大诉讼法的立法精神,站在全局的高度,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掌握实情,直面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勇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探索者、实践者、先行者。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要着眼于办案经验的积累、业务技能的进步、法律修养的提升,加快打造专门化公诉人才、构建专业化办案模式、探索专业化检察室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水平和实效。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强化检察队伍的核心价值观、执法理念和职业道德规范,锻造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检察官队伍。
务实创新 彰显深度
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考量基层院实际情况,促进务实和创新的良性互动,彰显创新工作的深度价值。检察创新的源泉是对检察规律认识的深入。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法律监督属性,立足执法办案规律、检察管理规律、职权配置规律,解决影响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检验检察创新成效的标准是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就当前的检察工作来说,贯彻“两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检察队伍建设就是创新的课题和方向,一定要避免走入为创新而创新的误区。
做强做优 彰显亮度
创新能够激发基层检察工作的活力,而创优则能够提高检察履职水平、实现创新机制效益最大化。在基层实践中,创优工作的重要性更甚于创新。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化解前进中的难题,解开工作中的症结,实现创优工作品质的提升和优化。对工作中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要及时做好总结提炼,将零散做法系统化、感性认识理性化,使之成为可供学习借鉴的好教材、好样本,从形式到内涵都体现均衡有序的法律之美,提升创优工作的格调。
统筹协调 彰显力度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基层院创优创新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坚持全面发展、不可偏废,推动基层院“四化”目标的实现。一是统筹好队伍和业务的关系。通过抓队伍来促进业务,根据检察职权配置来组合人力资源,建立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的能力、活力、潜力。二是统筹好部门和全院的关系。各部门应树立“全院一盘棋”理念,建立科学的联动机制,借力借智、增加润滑、减少摩擦,在面对具体任务时各相关部门有机融合为整体,确保工作既打得开又收得拢。三是统筹好重点和全面的关系。解决主要矛盾的同时兼顾次要矛盾,形成工作绩效稳步增长、人才分布趋于合理、争创优势明显增强的特点。
(徐盛希 本文作者系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