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定期上台“应考”
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两官”履职评议,积极探索司法监督新路径
被评议检察官汇报履职情况。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及检察干警听取被评议检察官汇报,并进行现场打分。
■“仅有‘两院’的内部绩效管理,而缺乏外部的有力监督,这种管人与管事脱节的体制显然是不完善的。”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大常委会必须依法履职,创新监督,使最后一道防线不至于失守。”
■3年多来该市两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台州市中级法院被授予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台州市检察院被浙江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该市人大常委会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件同比下降9.21%。
“不知道会不会是我”,“啊,我被抽中啦”……大屏幕上,检察官的名字在不断翻滚,滚动几圈后,随着鼠标的轻轻点击,在与会者急切盼望中,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8位检察官成为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履职评议的对象,这意味着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们将面临人大评议组的一系列“考核”。
2010年以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的司法监督途径和方法,对法官、检察官(下称“两官”)启动履职评议。这一监督手段的运用,进一步拓宽了人大司法监督渠道,实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两员”任命和监督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了人大监督机制。
履职评议,填补“两官”任后监督空白
近年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改进法官、检察官任免方式,通过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见面、当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加强了对被任命人员的了解和监督,但任后监督一直处于“真空”状态。为加强对“两官”的任后监督,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任命的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
“当屏幕上显示我被第一批摇中,现场瞬间炸开了锅,同事笑称‘中奖’了。因为没有先例,心中很是惶恐,我花了整整一个月的业余时间,对前两年办结的145起民商事案件进行逐一梳理,查漏补缺,认真准备自查材料。”回忆起2010年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开展的履职评议,该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审判员何敏军说得最多的就是当时的紧张。
“人大对司法人员的监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现实要求。”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说,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个案监督工作,督办纠正了项兆友杀害人大代表案等一批社会十分关注的执法不公案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成为全国个案监督先进典型,人大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也越来越高。
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然而该法对个案监督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发挥人大常委会集体力量,吸收以往的个案监督经验,用足用好监督法,探索一条切实有效的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之路,强化司法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公正,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当务之急。”对于履职评议出台的缘由,薛少仙这样告诉笔者。
“从目前的管理体制来看,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均由人大常委会任命通过,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司法人员,由组织部门管理和考核,而多数的审判员、检察员并非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对这一层面的司法人员是存在一定监管缺失的,仅有‘两院’的内部绩效管理,而缺乏外部的有力监督,这种管人与管事脱节的体制显然是不完善的。”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平说。
“人大作为法定的监督机关,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王建平认为,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大常委会必须依法履职,创新监督,使最后一道防线不至于失守。
2010年初,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对“两官”履职评议应运而生。截至目前,该市共评议了法官、检察官29名,今后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创新模式,确保评议“不带水分”
台上,8位身着制服的检察官轮流发言,汇报自己履职情况;台下,20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以及该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认真聆听,不时埋头做着记录……今年5月31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评议会在台州市检察院会议室举行。
此次对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被评议对象为该市检察院50周岁以下、任检察员满1年以上的检察官,人数共8人,其中担任检察院中层正职、副职的检察员6人,其他检察员2人。
据介绍,经过三年多的探索,该市人大常委会在“两官”履职评议上已有了一整套严格的操作流程。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阮 良介绍说,在每年年初,常委会确定履职评议初步方案,履职评议工作一般持续6个多月,分准备阶段、动员调研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四个阶段进行,且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和工作要求。
“我们设计整套流程,特别注重科学性和准确性,比如要求被评议对象在测评大会上当众汇报自己的自查情况,面对的是众多的人大代表和平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全体同事,汇报起来肯定是实事求是,不会带有水分!”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卢益民告诉记者,为了全方位、多角度地“把脉”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今年的履职评议又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到市人大常委会全部专职委员,组织民主测评时,还邀请了10名来自各县市区的市人大代表,使得测评结果更具广泛性和影响力。
从6月份开始,调研组成员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了解,除了向所在单位详细了解其基本情况外,还走访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察局)等五家单位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律师、案件当事人等50余人次,了解被评议对象的工作绩效,并抽查、阅看近三年来主办的案卷,同时旁听庭审实况,调取了部分被评议对象的办案录像资料,以更详细真实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履职情况。
“接受人大的履职评议,更能激发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我们的工作,让我们能静下心来反思自己,帮助查找自己的不足,更好地提高自己。”此次被评议对象、台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王荣军这样表示。
效应凸显,“两院”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建议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建议今后要谨慎交友,严以律己!”8月19日,评议小组向被评议对象分别反馈意见建议。
整改工作是检验评议成效、提升司法水平的关键环节。集中评议后,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审议和评议情况,向被评议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发出履职评议意见,并抄送该市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等相关部门,督促被评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对于评议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求逐条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限期报告落实情况;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还将进行跟踪监督,适时开展“回头看”,回访谈话了解,使履职评议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对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监督的加强和深化,也是法院工作接受监督、争取支持和理解的有效渠道。”台州市中级法院院长丁铧说。
“这种述职评议方式很好,既体现了人大的监督职能,也体现了人大对任命的工作人员政治上的关心和工作上的督促,对促进全体检察官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具有推动作用。”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君表示,台州检察院将以履职评议活动为契机,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确实施,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平正义。
据悉,自开展评议工作以来,台州市中级法院和台州市检察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三年多来该市两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台州市中院还被授予浙江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台州市检察院也被浙江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该市人大常委会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件同比下降9.21%。同时,两院也高度重视“两官”履职评议成果的运用,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两官”绝大部分同志予以提拔使用。
“人大对司法权进行监督,是我国宪法和监督法所确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更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体现,而‘两官’履职评议搭建了人大对司法人员监督的平台,有利于拓展人大监督的渠道,实现监督权的具体化和针对性,实现人大监督与人民期盼的有效对接,并把对案件的监督和对行为的监督以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薛少仙表示,下阶段,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总结和完善“两官”履职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人大应有的作用。
(谢翠鸣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