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天津

天津红桥法院三道"关口"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

2013-09-08 11:40: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图为红桥法院法官在执行现场为当事人办理登记手续。王 飞 摄

记者亲历

在前不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各项审判指标中,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高达98.4%的执行到位率引起了记者的注意。红桥法院何以保持这么高的执行到位率呢?记者决定一探究竟。

一次行动必须“一石多鸟”

8月26日一早,记者赶到红桥法院执行庭。刚上班,法官王刚和伊德普的办公室里就已经来了好几个当事人。记者进屋时,王刚正和被执行人刘某谈话。

刘某一直占着姐姐的房子不腾。姐姐的房子和他以前住的房子是一个单元中的两室,他原来住的203室是母亲名下承租的公产房,204室是姐姐的,一直闲置着。几年前刘某离婚,203室前妻占着,他没处住,就擅自砸开了204室,搬了进去。于是姐姐诉他腾房。法院判他腾房。可刘某以自己没房住为由,拒不腾房,并有过激扬言。这事一直僵在这儿。

今年8月,在法院的努力下,姐姐考虑到刘某实际情况,答应为他租房,条件是他腾出204室。可刘某仍是不腾。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看到法院动了真格,刘某耍起花招,说姐姐给他租的房子太小,他东西多盛不下。为戳穿他的谎言,王刚决定上他家一探究竟。

8时40分,记者先随伊德普下楼。一分钟后,王刚手里抱着一小摞卷宗上车。王刚和伊德普决定先去房管局对另一诉讼中的房产进行续封,再去刘某家。9时03分,他们来到红桥区房管局。王刚上楼办续封,伊德普留在车上看车。因为不是警车,他们办案时已被交警贴了好几次条,所以不是两个人必须到场时,一般留一个人在车里。十分钟后,王刚急步下楼。

9时30分,他们来到刘某家,对房屋进行了勘察、拍了照,又急匆匆下楼,赶往银行,对另外两起物业纠纷进行查询划扣。一直到11时25分,终于做完了这几件事。本来他们还打算到另一家银行查询,一看时间来不及,只好结束了上午的任务。

11时53分回到法院。

“平时外出执行都这么紧张忙碌?”

对于记者的疑问,该院执行一庭庭长牛俊德给出肯定的答案。他说:“他们出门一趟必须同时捎上几个案子,一人一年200余件执行案,不算细了时间不够用。”

每个案子必须做到两个“穷尽”

下午,记者来到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苏青的办公室。看到牛俊德和副庭长赵坤、法官孙国起等人正在汇报案件。

汇报的案子是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的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以金钱为执行标的的案件执行中,经强制执行或依申请执行人声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给债权人制发一种旨在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债权金额的终结执行裁定书,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此裁定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无须再次缴费的制度。

红桥法院对这样的程序抠得特细,要想终结本次执行必须过三道关:庭长审批、分管副院长审批,最后还要上审委会讨论,由院长审批才能终结。记者以为分管副院长审批只走一下程序,不想,倒像开听证会似的,听承办人汇报,看有没有穷尽手段。

当事人说

对红桥法院,我除了感谢还是感谢。我父母都是盲人,家里生活本身就很困难。我好不容易把大学上完,却出了事故被截肢。当时我彻底绝望了。特别是在得知被执行人已经与妻子离婚并将财产大部分给了对方,我更感到天塌地陷一样。但是红桥法院的法官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给了我希望。他们仔细剖析案件,精心调查,依法追加了被执行人,又通过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反复做工作,终于把60余万元赔偿款全部交到我手里。现在我身体虽然有残疾,但一样参加了工作,一样的乐观积极,是法官们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申请执行人、铃铛阁街道办事处公益岗工作人员 李 纯

这是一个申请执行支付令案。申请人齐某、许某、张某曾分别借给天津某投资公司365万元、314万元、410万元用于投资房地产。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资金链断裂,公司老板自杀,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于是齐某等人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支付令。孙国起经过财产调查,发现无财产可执,而且申请人均认可,并且写了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孙国起以为能过这一关,没想到让苏青给驳了。

苏青认为,执行措施还没有穷尽,对该公司名下是否有房产只是听申请人说是不够的,还应该到房管部门核实。苏青建议承办人查找该公司名下有无房产、汽车等不动产,不能以申请人说没有作为依据;到工商局调查该公司年检情况以及是否注销或吊销了营业执照。

“申请人都同意‘终本’,你们干吗还这么较真?”记者不解地问。苏青坦言:“这里面不排除有的申请人写申请书时并非出于自愿。所以我们判断一个执行案件能不能‘终本’,一是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找是不是穷尽了,二是看执行措施是不是穷尽了。只有承办人真正做到了两个穷尽,我这关才能过。”

疑难执行审委会问诊把脉

如果由院长、庭长把关督促,接手案件,避免出现难案“绕道走”还不够的话,那么审委会把关问诊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则是该院创新执行工作的另一亮点。赵坤告诉记者,红桥法院设置的几道“关卡”不仅仅是为卡住案件的随意终结,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利用院长、庭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的经验,发现新的执行思路。

对此,赵坤有切身感受。2012年1月,他承办一个腾房案,被执行人仗着有社会背景,态度强硬,拒不腾房。案子还有十来天就到审限了,加之快过年,赵坤想等过完了年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于是他报了终结本次执行。可上审委会一讨论,有经验的法官表示反对,认为该案应该趁热打铁,利用春节团圆这个习俗加大执行力度,必要时对被执行人实施强硬手段。后经实践,此招果然奏效,腊月二十三拘留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的父母主动与法院沟通,腊月二十八自动腾房。

类似这样破解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的案例还有很多。院长、庭长和审委会委员在“鸡蛋里挑骨头”的同时,更多的是帮助执行人员化解难题。用赵坤的话说就是为他们“解套”。但是不到万不得已,大伙都不愿意走这个程序。“人都有脸,上审委会被问得满脸通红,还让人撅回来了,多没面子。”

记者了解到,自打有了后面两道“关卡”以后,红桥法院每年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由原来的40%下降到现在的8%以下,平均执行期限为46.9天。说到红桥法院为何自加压力,给自己上两道“紧箍咒”时,院长张继萍十分感慨,她说:“这块我们过去欠账太多,信访压力大,有80%的信访案件都是执行案件。后来,我们发现有些信访案件并不完全是执行不能,有的就是把关终结程序不严,于是我们党组提出加两道保险,确保当事人兑现胜诉权利。这套机制运行两年多以来,涉及执行案件信访仅为3%。”说到这儿,这位做事向来低调的女院长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记者 祖先海 通讯员 顾怡明)

 

[责任编辑:刘琳]
相关报道

·天津红桥:自责的母亲放下了包袱
·天津红桥特警加强巡逻维护良好治安环境
·天津红桥本溪社区:让老有所依 "残"有所助
·天津红桥检察院:建立筛查制度严防脱管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