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发力
江苏侦破系列自建网站冒充记者敲诈勒索案件
“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11个网站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一度被网民认为 “背景深厚”、“大有来头”,却是个别不法分子私自建立、专门用来实施敲诈勒索的“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环球视点网”等11个“权威”网站,日前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这是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又一战果。在公安部指挥部署下,江苏警方近日在徐州成功侦破一起自建网站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系列案件,打掉以仲伟、樊宇肖、鞠俊等人为首的4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破涉及7个省27个城市的网络敲诈勒索案件12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1年5月以来,江苏省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多家单位接到“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网站发来的传真信件或自称网站记者、编辑打来的电话,称采写了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负面新闻,要求出钱摆平,否则将在网站进行刊登炒作。一些被敲诈单位从维护形象、消除影响角度出发,多以花钱消灾的方式解决事情。掌握相关案件线索后,江苏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徐州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经缜密侦查,一个以仲伟、窦玉刚为首的自建网站假冒记者疯狂实施敲诈勒索活动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仲伟,男,45岁,江苏省金湖县人,中专文化,曾在金湖县邮政局工作。2010年以来,仲伟相继注册了“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社会网”、“时代焦点网”、“今日视点网”、“现代焦点网”等6家网站,自任网站负责人。此后,仲伟伙同他人,通过自建的这些所谓新闻和维权网站,假冒记者的身份,以在网上发布或扬言发布负面新闻为由,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疯狂实施敲诈勒索,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北、贵州、山西等地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窦玉刚,男,48岁,江苏省徐州市人,大专文化,当过中学老师,后在徐州经济开发区政宣办工作。在仲伟犯罪团伙中,窦玉刚承担了主要爆料人的角色。2011年以来,窦玉刚利用在政府宣传部门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向仲伟爆料供其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并以中间协调人的身份出面“摆平”事情,与仲伟瓜分敲诈勒索所得。
犯罪嫌疑人黄涛,男,24岁,河北邢台人,在北京从事软件工程师工作时结识仲伟,2011年10月被仲伟聘为网站管理员,在敲诈勒索活动中专门负责发帖、删帖和组织网络“水军”恶意炒作。
就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不久,仲伟、窦玉刚团伙还刚刚 “敲得一笔”。2013年4月,徐州经济开发区一房地产公司收到一份以“社会焦点网”的名义传真过来的“新闻稿件”,称公司某地产项目存在违规问题,拟在网上刊发曝光。几天后,一自称是该网赵姓记者打电话到公司,要求公司负责人到北京解决此事。出于维护公司形象的考虑,公司负责人在北京与“赵记者”见面商谈。见面后,该公司拿出合法审批材料,证明没有“新闻稿件”中所写的违规一事。“赵记者”却称“越是假的老百姓越愿意看”,威胁说如果发到网上将对公司形象不利,提出花20万元摆平此事。后公司找到“善于”摆平类似事件的窦玉刚出面做中间人,最终分两次共支付10万元了结此事。警方后来查明,“赵记者”即为仲伟,其爆料内容正是窦玉刚所提供,敲诈勒索所得钱款被仲伟和窦玉刚平分。
像这样内外勾结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犯罪手法,仲伟和窦玉刚早已是轻车熟路。2011年以来,仲伟仅勾结窦玉刚实施类似的网络敲诈勒索案件就达13起,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如,2012年11月,窦玉刚将道听途说的所谓徐州经济开发区某外资企业 “零地价”用地的情况提供给仲伟。仲伟随即就此编撰一篇“新闻稿件”,并以“社会焦点网”记者的身份传真给该企业一份“核稿函”,扬言要在网站刊发,最终敲诈勒索26万元,其中仲伟分得14.7万元,窦玉刚分得11.3万元。
在侦办仲伟等人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案件时,徐州警方顺藤摸瓜,又分别破获了以樊宇肖(女,43岁,江苏南京人,自称中国地方新闻网江苏频道负责人)、鞠俊(男,32岁,江苏南京人,自称某电视台外派江苏摄制组负责人)等人为首的另外3个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的团伙。这4个团伙有时单独作案,有时交叉结伙,相互提供线索实施敲诈勒索。如在敲诈江苏淮安一单位时,仲伟向樊宇肖提供所谓该单位存在商业贿赂的信息,樊宇肖直接根据仲伟的爆料整理出一篇稿件,并给该单位发了一份“核稿函”,要挟对方称如不花钱“处理”将进行网络炒作。后通过所谓“赞助费”的形式,两人平分了敲诈得手的2万元。
经初步审查,仲伟等4个犯罪团伙分别形成了爆料人爆料、枪手加工材料、网络推手炒作、网站管理者发帖删帖、幕后策划者实施敲诈勒索的完整链条。这4个团伙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均利用自建或租用的所谓“权威”网站,假冒记者的身份,先在网站发帖或将拟发的帖文传真给被敲诈对象,以要求核稿为名施加压力,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得手后,再进行删帖或承诺不予 “报道”,有的还会在其网站进行所谓的正面宣传。为掩人耳目,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勒索钱财时还以所谓“赞助费”、“广告费”等形式给受害方开具票据。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犯罪团伙为了更有效地向被敲诈对象施压,刻意虚构“显赫身份”,极力显示自己“来头不小、能量很大”,都会把自建的网站冠以“中国”、“社会”和“焦点”、“热点”等名称,吹嘘是“中国最富价值、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并且还是“党政部门决策参考及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和渠道。”此外,他们还伪造大量五花八门的 “新闻工作证”,编造“合法”的记者身份,并在自己的名片和核稿函上醒目地印上网站由诸如全国人大、中纪委等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字样,并经常吓唬被敲诈对象称要将情况报送中央有关部门、抄送中央新闻单位,阵势十分唬人。被敲诈勒索对象经常不明所以,难以查探虚实,往往怀着花钱消灾的心理让其屡屡得逞。如:仲伟就曾在其名片正反两面均印上国徽,并介绍其网站是由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华新闻集团、全国新闻网络协会、世界中华民族协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联合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主管。网站编委会还下设华东、华北、华南、西南4个区委会和特区委员会,仲伟自任华东区委会主任。
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不法分子以在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信息为由,对他人实施威胁、要挟,索取公私财物的敲诈勒索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警方也提醒,遇到网络敲诈时,受害人要切实提高法律维权意识,认真核实嫌疑人的网站信息、单位情况与个人真实身份,并及时报警。(记者 刘洋)
新楼盘连续收到网站“记者”发来“核稿函”
仲伟团伙成员落网前敲诈勒索的“最后一单生意”
自建 “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6家网站,一度被网民认为是十分权威、正规、“大有来头”的网站,实际上是不法分子牟取利益的工具。日前,江苏警方侦破的自建网站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系列案件中,仲伟犯罪团伙向单位、个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疯狂作案61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9月6日,江苏警方详细披露了仲伟团伙落网前的“最后一单生意”,揭开了假记者以负面报道为要挟,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的丑恶面纱。
经理办公室收到十几页“负面材料”传真
对方要挟“如果不给20万元,将把材料发到网站” 今年6月初,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楼盘经理魏先生的办公室收到一份发自北京的十几页的传真件,发件人自称“社会焦点网”记者赵某。传真件内容指控该楼盘未建先售,违规明显,“问题很严重,请核稿”。
尽管公司并不存在违规问题,但魏先生仍然心惊不已——指控材料十多页,文末还写道:“如果不联系,将此稿发至‘社会焦点网’,并抄告人大、纪检等相关部门”,材料后留下一个电话号码。
魏先生上百度搜索发现,“社会焦点网”看上去来头不小。网站介绍一栏显示,“社会焦点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注册、备案,是中国最富价值、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致力打造“党政部门决策参考及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和渠道”。最后还用蓝字特别标明:“任何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监督、批评和建议,否则,系严重的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接受党政纪律处分。”
公司起步不久,企业形象一直不错。“这份传真让公司很紧张,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企业形象,不能因为网上负面文章给毁了。”魏先生很担心。
犹豫再三,公司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第3天,魏先生接到“赵记者”的电话。“赵记者”开门见山:如果不给20万元,他们将把材料发到网站上,引起网民关注,企业形象就完了。对方还拿出淮北一个工程未批先建,被上传到网络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例子,逼迫魏先生的公司答应支付对方提出的“广告费”。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影响企业形象,几经讨价还价后,魏先生与对方确定以5万元了结此事。今年6月初,在北京市朝阳区星光天地对面的一家茶社,魏先生见到了“赵记者”,当面交了5万元现金。
政府工作人员向网站爆料、参与作案
假记者变换身份打电话再次敲诈5万元
自以为交了“广告费”就高枕无忧的魏先生,过了几天却发现那篇传真件的内容还是被放在了 “社会焦点网”首页显著位置。不久,他接到了一个同前次类似的电话,内容依然是以公司存在未建先售违规情况为要挟,需要支付“广告费”。只是这次打电话的成了“韩记者”。
事情没完没了,魏先生头痛不已。
魏先生想到了一个也许能解除他烦恼的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宣办工作人员窦玉刚。魏先生听朋友介绍,窦玉刚“能量”大,认识很多媒体人士,与许多网站关系不错,说不定可以帮忙解决问题。窦玉刚“很热情地”接待了来访的魏先生,同意帮忙去北京解决这个问题,还信誓旦旦,这一次保证彻底摆平此事。
6月底,在窦玉刚的带领下,魏先生再次前往北京。
到了北京,窦玉刚带着魏先生交给他的5万元,只身前往“谈判”。窦玉刚对魏先生说,对方只肯见他一个人。3个小时后,窦玉刚回来,告诉魏先生一个好消息,“事情解决了”。
8月25日,魏先生接到警方协查通知,原来,当时敲诈他们楼盘的团伙被警方打掉了。警方通报:8月23日,徐州警方在金湖县、徐州市区抓获犯罪嫌疑人仲伟和窦玉刚;8月25日,专案组在河北邢台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
直到案件侦破时,魏先生才知道,几个月前他见到的“赵记者”原名仲伟。而电话中再次敲诈的 “韩记者”也是仲伟“变声”说话假冒的。
让魏先生意想不到的是,他信任的窦玉刚竟是仲伟的同伙。魏先生还从警方获悉,窦玉刚为将第二次敲诈的5万元私吞,竟然“欺骗”自己的同伙。在同魏先生前往北京“彻底摆平”事件的时候,窦玉刚曾对仲伟说:“第一次敲诈付钱的时候被魏先生录音了,最近要低调点,小心为妙。”仲伟听说有把柄在对方手上,没有询问第二次收钱的事情,5万元全部进了窦玉刚的腰包。
更让魏先生气愤的是,窦玉刚还是给仲伟寄送材料的“爆料人”。
经查,2013年5月,窦玉刚给仲伟打电话,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楼盘是违法建设,没有土地审批手续。5月中旬,窦玉刚带着装有所谓违建材料的优盘到北京,找到仲伟。窦玉刚还提醒仲伟,“这个工程比较大,要20万”。
仲伟看完材料,觉得材料不够扎实。为了保证能多要钱,仲伟亲自出马,到徐州去调查搜集可靠“证据”。6月1日,仲伟从北京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偷拍了某楼盘工地的照片。回京后,仲伟将新素材进行了处理加工,然后将一份夸大其词的“负面材料”给该楼盘项目组发了传真。
仲伟团伙到案后,对警方已查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仲伟交代,注册“社会焦点网”等6家网站,“就是想通过发布负面文章和赚取点击量来赚钱”。(本报徐州9月7日电)
江苏警方详解自建网站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系列案特点
团伙分工明确,有组织利用网络作案
■案件分析
9月6日,专案组成员、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民警孙睿在分析 “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环球视点网”等11个网站实施敲诈勒索系列案件时说,此次打掉的团伙,将网站作为牟取不法利益的平台,冒充记者身份以报道负面消息为要挟,向单位、个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成员分工明确,网络组织性特点突出。
团伙成员分工明确
分别负责组织、爆料、网站管理、修改文稿
此次打掉的4个团伙,分别以仲伟、樊宇肖、鞠俊等人为首。孙睿介绍,这4个团伙作案方式是由爆料人爆料、枪手加工材料、网络推手水军炒作、网站管理者发帖删帖、幕后策划者实施敲诈勒索,链条完整。
同时,4个团伙虽然相互独立,但有时又相互爆料,共同或者分别实施犯罪。孙睿解释说,所谓相互爆料是指,某团伙利用一个爆料内容实施敲诈勒索后,将爆料内容再提供给另一个团伙,另一个团伙再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淮北某公司就曾经被3个团伙先后敲诈,团伙之间存在转让爆料内容的情况。
孙睿认为,这些团伙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的分工明确,团伙角色定位清晰,具有组织性。
以仲伟团伙为例,仲伟是首要犯罪嫌疑人,他先后注册成立了南京足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南京卓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纬业焦点(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公司下面开设 “社会焦点网”、“今日焦点网”、“时代焦点网”等6个网站,专门用于实施网络敲诈犯罪活动。
其成员中,窦玉刚是团伙中的主要爆料人,专门在网上搜集单位或个人负面信息;黄某是年龄最小的成员,今年24岁,是网站技术维护人员,负责发帖、删帖和网站维护,配合仲伟敲诈勒索的实施;阮某是团伙中的“笔杆子”,文笔较好,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编辑能力,他负责对爆料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深加工”,并在一起案件中为敲诈勒索更多钱财扮演“编辑”;姚某系“陕西长治吃空饷”案爆料人,此案成功敲诈8万元,姚某与仲伟各获利4万元;樊宇肖、赵某、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仲伟团伙的爆料人,在多起案件中获利。深谙受害者“花钱消灾”心理
熟悉舆情动态,搜集单位企业“短处”进行爆料
在仲伟团伙中,有一个特殊角色,那就是窦玉刚。窦玉刚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宣办借调工作人员,负责舆情处置方面的工作。他说:“有些人在网上和平面媒体上对政府进行负面报道的,都是我出面进行协调处理。”
窦玉刚有了解舆情动态的优势,比其他人更有机会了解到某些单位、企业的“短处”或更加了解单位、企业“息事宁人”、“花钱消灾”的心理——这正是他许多爆料的来源。
孙睿介绍,数起案件中都有窦玉刚与仲伟勾结的身影。例如2012年11月钓鱼岛事件爆发后,窦玉刚将道听途说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零地价”给某日资企业用地的情况提供给仲伟。仲伟安排人杜撰出一篇稿件,并以网站记者的身份将署名“社会焦点网”的核稿函传真给某日资企业。日资企业为避免惹祸,支付26万元给仲伟网站。此事中,仲伟收14.7万元,窦玉刚收11.3万元。
据悉,此系列案件中,团伙成员有数人有媒体从业或宣传管理经验,这使得团伙更加熟悉舆情和网络传播规律。与之相比,被敲诈的单位、企业并不熟悉网络,认为网上炒作可能带来巨大负面效应。熟悉网络传播规律的作案者利用受害人担心事情闹大、不愿意报案的心理屡屡得手。一家曾被敲诈过的房地产企业经理说,明明知道对方是敲诈,自身不存在对方所说的问题,但还是不愿意将事情闹大。他们觉得企业“一旦与负面新闻挂上钩,将面临更大的损失”。对不少企业来说,一旦在网上被恶意炒作,广大消费者难辨真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仍然会给企业带来很大负面影响,所以从维护形象、保障全局稳定的角度考虑,不得不花钱买平安,这等于助长了网络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孙睿说,这些利用网络敲诈的团伙看到这条“生财之道”,深谙企业不敢声张的心理,要挟也就越发肆无忌惮。樊宇肖团伙中,有一次要钱的方式连 “广告费”名义都不需要,赤裸裸地报价要钱。
作案模式较为成熟、固定
以发表负面新闻为要挟,利用网络推手扩大影响
孙睿介绍,这次打掉的4个团伙,作案流程和手法基本相似。他以2011年的一起案件为例,介绍了作案流程。
2011年7月,窦玉刚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业园可能存在违规用地的情况“爆料”给仲伟。仲伟以网站“记者”的身份按照窦玉刚提供的情况加工成文,形成文稿,署名“今日中华网”,用传真将文稿发给工业园要求核稿,以此实施敲诈勒索。
工业园派员与仲伟联系,仲伟指派阮从海冒充“今日中华网”副主编出面接洽。仲伟交代阮从海向工业园索要20万元至30万元。工业园不同意,第一次洽谈双方不欢而散。仲伟随即利用今日中华杂志社工作之便,将文稿刊发在“今日中华网”(此网以及今日中华杂志已经被查封)。
帖子发出后,工业园请求开发区政宣办的窦玉刚协调删帖事宜。窦玉刚与工业园一名工作人员前往上海,找仲伟协调删帖,最后以13.2万元成交。此次交易,仲伟非法获利4万元,阮从海获利1.2万元,窦玉刚获利8万元。
孙睿介绍,这些团伙的作案模式较为成熟。首先是犯罪嫌疑人选择网络帖文。而用来敲诈的帖文一般是由爆料人提供或者是从网络上的负面帖文摘取,得到这些帖文后,组织者会进行进一步的修改。然后,这些团伙会用两种方式进行敲诈:一是向被敲诈单位发核稿函或告知其此负面新闻已在网络上发表,威胁相关单位接受他们提出的“报价”。二是将这些负面帖文交给其犯罪团伙中的网络管理人员,由网管发帖,并利用网络推手进行炒作,扩大影响,以此向被敲诈单位要挟施压,以达到勒索目的。如果敲诈勒索成功,团伙就会删帖或不予刊登“文稿”。如遭遇拒绝,团伙会利用网络推手扩大炒作范围,以此报复被敲诈单位。
暴露网络监管漏洞
犯罪团伙轻松建空壳公司、设自建网站除利用被害人花钱消灾心理作案之外,此案中还暴露出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仲伟2010年在南京市栖霞区注册成立南京卓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实际上,仲伟以6000元价格请代理公司出资、验资成立,公司成立后,代理公司就将注册资金抽出,实际为空壳公司。
2012年,仲伟故技重施,以2万元价格请代理公司出资、验资,在北京昌平注册成立纬业焦点(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这也是一家空壳公司,却以每月300元的价格请代账公司做账、开票,成为仲伟团伙网络敲诈成功之后走账的重要平台。
开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设网站。在公司之下,仲伟又设立了6个名字响亮的网站专门用于敲诈。一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最初建网站时还向有关部门交管理费,过了一段时间就不再交了,后来也没人催缴,变成了无人管的网站。
专家表示,虚假注册开公司、轻松自建6个网站,暴露了网络监管方面的不少漏洞。在网上,不法分子以较低成本即可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社会危害严重,加强监管刻不容缓。
专家建议,当前需要进一步规范各类网站的权责归属及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公安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应当打防并举,加大执法力度和对网络造谣、敲诈等案件的依法惩戒力度,以高压严打态势给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同时,也需要打击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诽谤等违法犯罪的立法跟进,明确此类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制,实现对网络监管和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化、法制化。 (记者 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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